黄之锋被律政司翻旧账 追收6年前法律费用
2020年10月25日 20:21 PDF版
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在2014年雨伞运动时,曾于旺角被指违反禁制令被捕,其后被控藐视法庭,并被判监两个月。黄之锋周六(24日)发文指,早前收到律政司来信,表示法援并未能包括所有聆讯的法律费用,所以向他索取8万4千元的法律费用。
黄之锋在社交媒体发文指,距离被起诉已是6年前的事,但收到律政司来信向他索取84,127.67港元。他指政治起诉所牵涉的,不只是长年累月消耗时间、精神与体力,更有金钱上的压力,而2014年被起诉的案件,竟然会在6年以后突然追讨费用,实在相当荒谬。 黄之锋自称自己是没有组织联系的政治人物,要筹集到8万多元缴交款项不容易。 他亦指,想到该笔款项会贡献给政府的库房觉得非常呕心。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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