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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拒绝独立机制处理警员投诉 研推翻指现行机制不符人权法的裁法

2020年12月07日 18:46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2019年12月在北京接受采访资料图片
香港警务处处长2019年12月在北京接受采访资料图片 路透社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在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运动中,市民投诉警方而能成立的比率低至只有6%左右,而法庭更裁定,警方现行投诉机制未能有效处理市民对警方的投诉,亦不符合《法》,不过,警务处长邓炳强表明,不同意法庭裁决,正研究司法复核,强调现行安排行之有效,独立机制未必对公平。然而,有前委员指出,作为投诉机制之一的监警会早已发表报告,指出监警会缺乏调查权的不足,要求增加调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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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警方的投诉,市民只能向警队的课作出,若有需要,警队完成调查后,可把结论向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汇报,监警会检视后可接纳或发还警队再次调查,由于监警会没有调查权力,被指为「无牙老虎」,亦令投诉变成是警队「自己人查自己人」,以致一般市民对投诉却步,尽管如此,去年在反修例运动中备受争议的警队滥用暴力问题仍令当局收到六百多宗投诉,邓炳强昨(6日)在无线电视对谈节目中透露,当中六成投诉已完成调查,结果有24宗个案的警员被实时训斥,当中5宗个案需要纪律覆检,4人须负上纪律后果,包括训斥、「行为簿」上留有纪录等。按此计算,即投诉成功率约为6%。

邓炳强把巿民对警队的反感归咎为外界抹黑和误解,认为现行处理有关警员的投诉机制行之有效,反问:「点解要打烂一个现有咁好嘅机制,去做一个唔知乜嘢嘅机制?」他在被追问时强调,不是害怕设立独立机制调查投诉,而是独立机制「不是最好」,亦可能导致对警员不公,因为机制由谁出任委员、可否达至目标效率等均是疑问。

本身是法律学者的监警会前委员张达明指出,法庭早前已要求警方改善现行机制,指现行机制违反《人权法》,而当年监警会的内部研究亦认为现行机制不理想,应该赋予监警会调查权,而非仅仅依赖投诉警察课的调查结果,否则,即使监警会认为投诉警察课的调查不足,监警会亦只能给予意见。他认为,设立独立机制有助重建市民信心,亦可还警员清白。

曾任警监会副主席的资深大律师梁家杰更直指,现行机制缺乏外界的独立监察,让警察独大,而现时的监警会成员,更是明显以包庇警方者当监察者,令监警会仅余可以争取公众信任的基础亦遭破坏。翻查公开资料可见,获委为监警会成员的,已由香港回归头十年的民主派与建制派人士各半,变成现时未见有明显民主派人士获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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