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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裁决黎智英继续还押 择日裁决是否保释

2021年02月01日 22:58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 美国之音
香港壹周刊创办人黎智英前去乘坐监狱面包车准备离开终审法庭。(2021年2月1日)
壹周刊创办人前去乘坐监狱面包车准备离开终审法庭。(2021年2月1日)

 

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星期一(2月1日)出庭,就他提出的保释申请接受聆讯。终审法院当天傍晚宣布押后宣判,黎智英需要还押看管。黎智英争取保释案上述到终审法院被认为是对港版提出的一项重大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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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人士注意到,这是香港终院首次审理《香港国安法》相关案件,是对香港司法体系能否充当港版国安法一件“宪法刹车器”的测试。

现年73岁的黎智英是亲民主小报《苹果日报》的老板。港版国安法去年6月底颁布实施以来,黎智英等100多名民主抗争者被当局依据这部新法逮捕。

黎智英去年12月11日被加控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港版国安法规定的一项新的国家安全犯罪。被加控涉及港版国安法的罪名是因为黎智英去年一次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时呼吁外国制裁香港,以回应香港和中国政府对民主活动的镇压。

黎智英去年12月23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准,但保释条件十分苛刻。一天后港府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了上诉。

港版国安法第4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

香港籍律师兼作家戴安通(Antony Dapiran)星期一对法新社表示,终审法院星期一的这次庭审或许是1997年政权移交以来,最重要、最有影响的一次法庭听证。

他说:“这将是香港等级最高的法院首次有机会就《国安法》表达意见,以及如何期待‘国家安全法’与香港的普通法体系和现有的人权保障相衔接。”

中国官方媒体已经宣布黎智英有罪,并明确表示,当局预计香港法官在国家安全问题上会站在北京一边,这意味着任何相反的举动都可能使司法机关与中央政府发生冲突。

黎智英所涉上述国安法案以及另一起诈欺案,将于4月16日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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