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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言入罪】谭得志被控「煽动文字」 辩方指违宪 控方称涉国安:违宪非终止聆讯理据

2021年04月19日 20:27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以言入罪】谭得志被控「煽动文字」 辩方指违宪 控方称涉国安:违宪非终止聆讯理据
在香港,已还柙逾7个月的成员谭得志(人称「快必」),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14项控罪。

在香港,已还柙逾7个月的人民力量成员谭得志(人称「快必」),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14项控罪。案件周一(19日)于区域法院提堂,以处理辩方提出的终止聆讯申请。案件押后至下周一(26日)裁决,期间谭得志继续还柙。(刘少风 报道) 

谭得志周一坐囚车到区域法院应讯。代表谭得志的律师戴启思指,谭得志不会就区院有权处理本案的裁决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陈广池建议先处理辩方提出的终止聆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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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煽动罪违宪并侵犯 

辩方指,煽动文字的控罪过时及违宪,与《基本法》及《人权法》有抵触,侵犯言论自由。 

辩方又称,煽动文字罪的定义模糊,「憎恨、仇恨、离叛」等字眼是主观个人感受,用字空泛,法例亦无列明可以发表甚么言论。他又指出,控方须在控罪详情中,列明被告哪些特定言论或文字具煽动性质,但控方未有提及,要求清楚交代。 

代表律政司的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指,这是涉及的案件,关乎公众利益,辩方所指控罪违宪的说法不是申请终止聆讯的理据。 

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一再讯,届时将对辩方提出要求控方提供控罪详情,以及终止聆讯作出决定。期间谭得志继续还柙。 

市民做「五一」手势撑快必 遭法官制止 

谭得志出庭时精神不俗,剪了头发。他向旁听席举起胜利手势。有支持者向他挥手及举起「五一」手势,并大叫「撑快必!加油!」 

休庭15分钟后,谭得志再度出庭,继续有市民向他举手势及挥手。 

法官陈广池指,看到有人在法庭手舞足蹈,做出一些手势及提出政治讯息,至开庭后,仍看见有近10位人士向被告做手势,「可能这位被告在市民眼中很受欢迎,但法庭想提醒各位公众人士正身处法庭,刑事案件审讯中,法庭是受尊重的地方、代表司法机关独立的地方,不是让人游戏、手舞足蹈的地方。」 

陈官又指,市民必须遵守规矩,这非只为伸张公义那么简单,更是对辩方团队的尊重,因辩方花很多精力为被告辩护;亦是对控方的尊重,又称:「香港是一个法治的城市,亦应尊重被告人。」 

谭得志面临14条控罪 

辩方早前提出3项申请,包括要求控方提供更清晰的控罪详情、终止聆讯及争议区域法院并无处理本案。法官陈广池早前就司法管辖权一项进行裁决,指煽动罪行属危害国家安全的范围,而《》订明,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可在香港各级法院处理,《国安法》凌驾于其他香港法律,最终裁定区域法院有司法管辖权处理本案。至于另外两项申请,陈官将于下周一裁决。 

谭得志(48岁)被控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1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项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1项举行或召集一个未经批准集结及1项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共14罪。

谭得志(48岁)被控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1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共14罪。(谭得志Facebook)
谭得志(48岁)被控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1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共14罪。(谭得志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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