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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富能”案其联合创始人程渊获刑五年

2021年08月06日 7:49 PDF版 分享转发
“长沙富能”三名工作人员刘永泽(原名刘大志)、吴葛健雄及程渊
”三名工作人员刘永泽(原名刘大志)、吴葛健雄及程渊 © 法广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法广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维权网8月5日报道,中国非政府公益组织“富能”联合创始人程渊被判刑5年有期徒刑,同案刘大志(刘永泽)、吴葛健雄也已被宣判,分获有期徒刑两年和三年。

程渊的妻子施明磊周四表示,“今天得知程渊被判了5年。官派律师拒绝给家属判决书。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非法审判。我们家属绝对不会认可。”

据悉,程渊是公益组织“长沙富能”的联合创始人,他从事维权超过十年,倡导健康权利、反歧视以及帮助赋权,帮助的弱势群体包括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乙肝患者和残疾人士。

2019年7月,程渊被长沙警方从深圳带走,随即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次月,这家机构的另外两名成员也被当局以涉嫌同一罪名逮捕。

2020年9月初,“长沙富能”案秘密开庭审理,但迟迟未宣判。直到上个月,长沙市中级法院才对三人作出判决。他们目前被羁押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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