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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时代】4港大生涉「宣扬恐怖主义罪」提堂 案件押至10月中再讯

2021年08月19日 20:55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国安时代】4港大生涉「宣扬恐怖主义罪」提堂 案件押至10月中再讯
4被告通宵扣查后,案件随即在周四(19日)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国安处周三(18日)拘捕4名港代表,指他们涉嫌触犯《港区》第27条,干犯宣扬罪。4人通宵扣查后,周四(19日)下午提堂。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案件押后至9月14日及10月15日提讯。

案件周四(19日)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4名被告依次为学生会评议会主席张敬生(19岁)、港大学生会前会长郭永皓(20岁)、李国贤堂学生会前代表杜林丞亨(18岁),以及港大文学院学生会前外务副主席容讼熙(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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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为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以及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各被告则分别由港大法律系首席讲师兼陈文瀚、港大法律系教职员兼大律师詹铤锵、大律师魏俊及黄宇逸代表。

4人被控「宣扬恐怖主义」等罪

控罪书指,4人被控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指他们在7月7日宣扬恐怖主义,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7条。案件源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上月通过动议,「深切哀悼」和「感激」自杀身亡的七一刺警案疑犯。

同时,4人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作为交替控罪,指他们在7月7日,非法煽惑他人、有意图地使香港警务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务人员。

控方一开庭即要求押后案件

开庭后,控方申请无须答辩,称警方检验共9部电话、电脑以及一些录影片段,要求押后案件至10月15日再讯。代表第4被告的大律师黄宇逸反驳,警方本应在完成调查后才作出检控,加上押后8星期时间过长,或对被告造成不公,认为押后4星期较合理。控方其后解释,警方周三才作出拘捕,检获被告的电子仪器,需要时间去检视。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最后决定,案件押后10月15日再讯,但会先于9月14日提堂跟进警方调查进度。

控方其后反对被告保释。在控方解释反对理由期间,法官罗德泉指示,原本站立的4名被告坐下,第3被告杜林丞亨随即举起手指公,转身就座。

案件审讯至晚上约7时半,第1、2、3被告均不得保释,只有第4被告容讼熙保释获批,但控方随即申请上诉。

4被告通宵扣查后随即上庭 旁听席爆满

4名被告于周三(18日)被捕,通宵扣查后随即上庭,身穿白色长袖裇衫的张敬生、以及身穿裇衫和黑色薄羽绒外套的郭永皓出庭时双手放后,面容略露疲倦;杜林丞亨则身穿黑色T裇及外套,而容讼熙身穿白色外套,4人不时向旁听席探头张望。

案件吸引不少公众人士前来旁听,公众席、延伸法庭均坐满,当中较多为年轻人。开庭期间,部分坐在正庭的公众人士,频频进出法庭,与庭外人士「换飞」,让更多人都能进入法庭与被告打招呼或表达支持。

记者:郑日尧 责编:罗燕云 网编:刘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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