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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1·15大抓捕案:同城公民李江鹏被判5年后获释

2021年10月05日 3:22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据维权网本周一发布的消息,于去年1月被深圳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的同城聚会公民李江鹏,因获减刑已被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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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李江鹏于2016年11月14日,与公民邓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等多人在深圳市五和餐厅聚餐。席间,李海南、肖兵等人被国保拍照。第二天,深圳市警方前往餐厅调查,手拿李南海、肖兵的照片要求工作人员指认。当天午后,李江鹏和肖兵、沈力、李海南、王威等5人被警方扣押。李江鹏虽被暂短释放,但于2017年2月13日又被警方从里带走,并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7年5月12日,李江鹏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该案于2019年11月,在深圳市法院开庭。

去年1月13日,深圳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李江鹏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11月。由于李江鹏获得减刑,近期已提前出狱。

维权网披露,李江鹏曾在看守所遭刑讯逼供,其妻子也遭恐吓不准为他聘请律师。

编辑: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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