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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港公院再引入大陆制抗生素惟仍未被注册 港府相关部门未正面交待


回覆本台称,「在特殊情况或当药物出现未能预计的供应问题时,如因疫情严峻导致个别药物供应紧张,医管局或需要从不同地区进口采购合约以外的药物,以确保病人得到适切的药物治疗。医管局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后,方会引入有关药物」。

香港转用部分印中文简体字大陆制西药争议持续,本台再跟进了解,除了止痛药,公院被揭使用多款国产等,只见国药注册号,未见香港有注册。虽医管局屡回应指,在特殊情况下,「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后」,会引入采购合约以外有关药物,但引入国产药数量、来源和价格,以及所谓的负责部门,一直无清楚公开交代,社会可如何监察?

本台上周四(7日)曾报道,香港公立近来处方至少3款分别来自中国药厂「中美史克」、「地奥集团」、「成都通德」生产的扑热息痛(Paracetamol),其包装印有「对乙酰氨基酚片」中文简体字样,而衞生署网页未见有关药物注册资料。

公院采用大陆药非鲜见 但港人难以监察

虽然早前多位香港医药界专家受访指,公立医院采用大陆药非鲜见,尤其要应付近来新冠疫情严峻导致个别药物供应紧张,相信港府部门有严格把关药物品质,认为不能过于武断认为大陆药就等于有问题或无效。但港人可如何监察在公院服用的药物呢?就本台查询有公立医院处方疑未经衞生署注册的大陆药时,衞生署和医管局上周四(7日)未有正面回应。

衞生署、医管局均未有正面回应

衞生署称,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必须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质标准,并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批准注册,方可在本港销售及供应。而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会在包装上印有「HK-XXXXX」样式的香港注册号码。但有关条例「容许注册医生可以为治疗特定病人或进行临牀试验,而进口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供管有及使用」。至于「就个别医疗机构选购药物的事宜,并不属于衞生署的规管范畴」。署方建议本台向医管局查询。

同时,医管局回覆本台称,「在特殊情况或当药物出现未能预计的供应问题时,如因疫情严峻导致个别药物供应紧张,医管局或需要从不同地区进口采购合约以外的药物,以确保病人得到适切的药物治疗。医管局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后,方会引入有关药物」。

继止痛药后 网再传公院使用国产抗生素

日前,再有网民于脸书群组「公务员secrets」反映,以图文并茂声称从医护获悉,指新界某间医院正在使用国产抗生素,其包装上同样以中文简体印有药名「注射用头孢曲松钠」(Ceftriaxone Sodium for Injection) 、生产商「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以及国产药批号「国药准字H44022819」,但未见有印有「HK-XXXXX」样式的香港注册号码,且在衞生署网页亦未见任何有关药物注册资料。

近日有网民反映,从医护获悉新界某间医院正在使用国产抗生素,其包装上以中文简体印有药名「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公务员secrets」脸书专页图片)

本台再向医管局追问,查询港府引入的国产止痛药和抗生素细节,包括时间、数量和厂商等,以及局方所指的「获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具体是指何部门。当局只称「无其他补充」,会按法例和衞生署的规定采购。

记者:衞生署向本台称应找医管局回覆,又表明就个别医疗机构选购药物的事宜,并不属于衞生署的规管范畴,医管局就说是经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那「相关部门」是谁?

医管局发言人:就是「政府相关部门」。

记者:到底是哪一个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因为经许可,理论上都严格负责的部门吧?

医管局发言人:应该问政府。

记者:哪一个政府部门?

医管局发言人:会否政府新闻处可以帮到你?只是建议,我不太肯定。

多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 曾建议广泛应用大陆药

不过,本台翻查近年多份立法会文件,包括2021年1月、9月和10月的文件,在港府积极融入大湾区发展下,多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曾多次向时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质询,应广泛应用大陆药,并引资料称,中国药品注册规管制度和标准,已与国际规管制度加速接轨,价钱却是香港药物的10%,且形容「平、靓、正」。

陈肇始多次回应称,中港药物注册制度有别,若要在香港使用任何药物,必须经过香港的注册程序,药厂需要将其药物提交当局进行注册,完成后便可以使用。医管局设有机制让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因应个别病人的临床需要而使用药物名册以外的药物(不论注册与否),表示公立医院如有需要从其他地区引进未有在香港注册的药物供病人使用,「会按衞生署规定申请及经其审批」。

港引入中国大陆制药物具体资料 最近文件要追溯至2002

至于,香港引入中国大陆制的药物具体资料,近年港府一直以「没有备存」为由,拒详细交待。最近的文件要追溯至2002年6月,当时时任衞生福利局局长杨永强书面回覆时任立法会议员吴亮星时称,在1999年至2002年,购买大陆制造药物的开支平均每年为约1.2亿港元,占当时医管局总药物开支的约7%。

现届医务衞生局最新回覆本台查询时,并无交代医管局在近月第5波新冠疫情下,港府引入大陆药物的清单细节,包括数量、药厂等资料;以及市民查证有关药物来源认证的途径方法。

局方指,经谘询医管局和衞生署后,认为医管局已经详细回覆其在香港以至世界各地(包括内地)采购药物及提供药物供病人使用的机制。如有需要使用未在香港注册的药剂制品,医管局可根据《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由注册医生为治疗病人而管有及使用有关药物,并根据《进出口条例》(香港法例第60章)向衞生署申请进口证,以进口有关药物。而今次涉及的抗生素是透过上述安排进口,包括已按机制取得衞生署进口证。

局方续指,衞生署曾指「就个别医疗机构选购药物的事宜,并不属于衞生署的规管范畴」,其意为衞生署不直接规管个别医疗机构如何选购药物,但署方会根据《进出口条例》审批个别医疗机构,申请入口未在港注册的药剂制品的进口证。

记者:李若如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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