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涉孙力军团夥「妄议中央」 傅政华案一审判死缓、终身监禁

2022年09月22日 19:27 PDF版 分享转发

涉孙力军团夥「妄议中央」 傅政华案一审判死缓、终身监禁
一审判

原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一案,周四(22日)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曾任中国司法部长及公安部副部长的傅政华被指参与前公安部副部长的「政治团夥」,「」,中国官方形容其「政治野心极度膨胀」,但因为他「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因此才判以死缓。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综合陆媒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一案,对67岁的傅政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虽然傅政华被罗列的罪名只提及「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兼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今年3月31日的公告曾明确指出,傅政华案背后涉及重大政治问题,公告指控傅政华「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且「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告之中,仅抨击傅政华问题的部分就达406字,当中提到,傅政华「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

陆媒又指,鉴于傅政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尚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专题纪录片《零容忍》,除了孙力军和傅政华外,「孙力军团夥」还包括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中共重庆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邓恢林、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彦平、原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以及原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

傅政华是继吴爱英之后,中共十八大以来第二位落马的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也是中共以来第三位落马的公安部副部长,另外两个落马的公安部副部长分别是孟宏伟和孙力军。

责编:方德豪 网编:刘定坚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刘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