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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涉旺角骚乱4周年「私了」拆路障男 男学生认暴动、伤人罪还押候判

2023年01月05日 21:13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法庭】涉旺角骚乱4周年「私了」拆路障男 男学生认暴动、伤人罪还押候判
案发于2020年1月26日,当天为农历正月,「本土起义」向警方申请「勿忘鱼蛋、捍卫本土」的公众集会,遭警方反对。

2020年初二当晚,有市民在发起纪念2016年「4周年」集会,期间有示威者作出堵路,一名男子拆路障后即遭示威者包围及「私了」袭击,其中一名18岁参与其中,并4度脚踢该名男子,因而被控、伤人及非法禁锢共3项罪名。被告周四(5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暴动及伤人罪,非法禁锢罪则存档不予起诉,法官李俊文把案件押后至1月19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押。

集结人群为纪念旺角骚乱4周年

被告为现年21岁、报称学生的马俊棋,根据承认案情,案发于2020年1月26日,当天为农历正月年初二,「香港本土起义」向警方申请「勿忘鱼蛋、捍卫本土」的公众集会,遭警方反对,但示威人士仍在旺角一带举行「悼念鱼蛋革命4周年」集会,不少人响应网上号召,到达旺角砵兰街近山东街一带集结。及至当天晚上9时半,集会演变成暴动,砵兰街附近发生「私了」事件,包括有示威者在朗豪坊附近,先后两次「私了」,两名男子分别被现场多名穿黑衣的人士袭击,包括遭拳打脚踢及被长棍及长竹袭击。

本案被告未有参与两次的「私了」事件,防暴警察其后到场驱散聚集人士,并举起黑旗及蓝旗作警告,惟现场人士继续在砵兰街上聚集,并高叫「香港独立、唯一出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等口号。

案发后躲现场 最终被警员发现

案情指,被告在晚上约11时,在砵兰街近山东街一带与其他人聚集,在警方警告集会违法后仍不离开。至凌晨零时许,一名光头男子X因拆走堵塞行人路的发泡胶箱,引起示威者不满并呼喝他「走啦,醉酒佬」,并用粗口骂他,更用杂物掷向X,现场黑衣人士之后把X推倒在地又拳打脚踢。X遇袭后挣扎站起,惟再遭人指骂,其后有人以手提电话拍摄他,他用手拨开电话,结果引来大批黑衣人士再包围并殴打,又将X推倒在地上。

此时本案被告用脚「践踏及踢」已倒地的X共4次,另一人就以玻璃樽重击X的头部。被告之后联同其他示威者走进附近铁闸已半关的快餐店内躲避,但被到场警员发现,经翻查片段后,认为被告与施袭者衣著特征相似,于是把被告拘捕。

被「私了」事主曾推现场记者

案情续指,被告在警诫下称:「我见个光头佬讲嘢咁串,咪帮手用脚系咁踢佢」;在与警方录影会面中,被告指案发当晚独自到旺角参与示威,承认当日曾脚踢X的左膝3至4下,其间见X曾推现场的记者或急救员,认为此行为不可原谅,惟知道殴打X是错误的。被告另从新闻片段中,指认出自己是其中一名对X施袭的人。 

X的伤势报告就显示,其头部因受伤需缝7针,另右眉4厘米裂伤、双脚侧膝盖擦伤、右手掌指骨关节疼痛、左前胸壁受伤,同时脸上留下疤痕,他亦因伤无法工作4日,损失约6000元。

辩方庭上透露被告患有

辩方的大律师周四未能出庭,故未有同时展开求情,辩方就在庭上透露,被告有自闭问题,另已把求情信及相关报告呈交法庭。法官李俊文之后宣布把案件押后至1月19日判刑,被告其间须还押。 

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1月26至27日在旺角山东街及砵兰街一带,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以及在2020年1月27日在同一地点伤害男子X。至于同日同地涉非法禁锢男子X的控罪,则指他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将X非法及损害性禁锢,并违反其意愿而将他羁留,但该控罪现由法庭存档。控方早前曾以较严重、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的「有意图而伤人罪」作出起诉,后改控刑罚较轻的「伤人罪」。

案件编号:DCCC668/2020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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