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社民连5人认警总外示威违限聚令 称「违法但无违背良心」

代表陈宝莹、周树荣及曾健成的法律代表就指,各被告真诚相信保持1.5米距离就不会违法,但他们对限聚令理解与法院不同,非有意挑战法纪。
香港政府已放松大部分防疫措施,但部分涉及防疫规例的检控案件仍未完结,其中社民连8名成员,3年前因申请在5月1日游行遭警方拒绝,于是到湾仔警察总部外抗议,被票控违反限聚令,被分被告一直未有认罪,希望待同类案件上诉结果后才答辩,结果涉及5人周三(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而在答辩时,有人就称「承认违法,但无违背良心」及「迫于无奈要认罪」等,裁判官最后判各人罚款4500港元。
示威因向警申五一游行被拒
5名被告分别为黄浩铭、陈宝莹、周树荣、梁国雄及曾健成,他们承认一项违反限聚令传票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4月30日,在香港军器厂街1号外参与受禁群组聚集。本案原有8名被告,另外3人包括李善芝、辛浩铭及梁智辉,早前已认罪,各被判罚4500港元。

案情显示,2020年4月30日下午4时许,各被告一行8人到湾仔警察总部举行公众集会,集会事前并没有通知警方,而当时有4人限聚令要求。警员到场向8人发出口头劝喻,指他们不得在公众地方进行多于4人聚集,又提醒众人保持距离,以及该公众集会不属豁免群组聚集,若各人继续或被检控。
黄浩铭及梁国雄期间曾与警员讨论公众集会的合法性,惟警员只重申集会不受豁免。各人之后曾相隔约1公尺站在横额前,梁国雄以扬声器带领他人叫口号。警员两度警告不果后上前制止,再向每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梁国雄正面对「初选案」审讯 以书面认罪
梁国雄由于正面对「初选案」审讯,周三未能亲身出庭,法庭接纳他的书面认罪。至于其馀4人,黄浩铭在认罪时指:「我承认违反法例,但我无违背良心。」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则指,当时已有1.5米距离,惟仍然被指违法,「无办法,我只能认罪」;周树荣亦称已做到1.5米距离,「我无办法我认罪」;曾健成认罪时亦指:「迫于无奈要认罪,希望法官体谅防疫基本上系压制我哋嘅自由,希望轻判。」

不过,裁判官就提出疑问,控方就回覆指案情提及各人当时距离少于1.5米。辩方法律代表就指,根据高等法院就同类案件上诉早前所颁的判辞,有关人士只要有共同目的,就算相隔超过1.5米仍足以构成违法。
黄浩铭之后求情,称和平示威权不容剥夺,虽不同意高院的判决,但不再争持,会「从容接受法庭判决」;代表陈宝莹、周树荣及曾健成的法律代表就指,各被告真诚相信保持1.5米距离就不会违法,但他们对限聚令理解与法院不同,非有意挑战法纪。最后裁判官判各被告罚款4500港元。
社民连另牵涉一宗同年「五一劳动节」当日的限聚令,并拟上诉至终审法院,故本案早前押后至周三处理,以待该案有结果,但高院最终经考虑后拒绝批出上诉许可。
职工盟属会义工派防疫物资 4人拒认违限聚令
另一方面,同年5月时,职工盟属下建筑地盘职工总会有义工,在金钟海富与政府总部之间行人天桥派发防疫物资,被指违反限聚令一案,亦于周三再讯,该案原有10名被告,6人已认罪,被判罚款4000至4500元;馀下4人包括曾浩源、翁家文、黄俊宇及林小薇,否认控罪,案件将押后至5月8日至10日进行3天审讯,控方透露拟传召6名证人,不依赖警诫供词,并会播放约190分钟现场录影片段。
案件编号:ESFS 13,16-19/2020, ESFS 500009,13,15,531/2020
记者:吴婷康/程文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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