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讯局建议国安节目不需持平 评论:「削足适履」影响管治威信

香港通讯局近日提出,国民教育和《港区国安法》的节目,不须遵守「持平要求」。
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近日发表谘询文件,提出国民教育和《港区国安法》的节目,不须遵守「持平要求」。但翻查10年前的资料,通讯局曾因应破纪录接获逾4万宗投诉,指前亚视节目《ATV 焦点》抹黑反国教的前「学民思潮」,而修订建议「社论和个人意见节目」须「持平」,确保「有足够措施保障节目提供适当回应机会,及尽量让多方面意见得以表达」。有香港时事评论员向本台分析质疑,当局为迎合政权需要「削足适履」,做法影响管治威信:「究竟官方想持平,还是不持平?」
通讯局周一(17日)提出多项修订,包括建议「持平要求」不适用于有关国民教育、国民身分认同和正确认识《港区国安法》的节目,而新闻及其他时事节目则未受影响。另局方放宽容许持牌电视或电台直接转播「内地信誉良好的媒体」节目或频道时,「获豁免遵守本地业务守则的规定」,包括「持平原则」,惟未有交代何谓「信誉良好」。
评论:部分节目可「不持平」 逻辑上感「搞笑」
具多年主持广播平台评论节目经验的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向本台分析时认为,局方建议变相容许部分节目可「不持平」,在逻辑上感到「搞笑」。
刘锐绍说:条文上更加觉得逻辑很难掌握,只能说大家合情合理去说话,随官方界线不断转移,是很难适应。另外,原来官方可按需要「削足适履」,这可否应用在其他人、其他事上?这会引起很多联想空间,对信心管治并非好事。官方都承认,可能有些内容不持平,包括「内地信誉良好的媒体」,正因而放宽各持平条例,若是如此,究竟官方想持平,还是不持平?
评论:当局倾向「有善必扬,有恶必忍」
按目前要求,免费电视及电台须每星期播放至少30分钟有关国民教育、国民身分认同和正确认识《国安法》的节目,而局方今次的谘询文件提及建议理由时指,有机构忧虑因遵守「持平」要求,加入反对《国安法》言论会承受「违法」风险,或因没包含对立观点遭投诉,这是否意味节目只可以「唱好」呢?
刘锐绍说:现在似乎官方的倾向是「有善必扬,有恶必忍」,这就有违官方的持平原则了。
刘锐绍又指出,现在政治文化出现扭曲,除了《国安法》,各个范畴包括教育、官场文化、新闻等,都是按政权需要「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令市民和执行者都难以适应,亦难以掌握界线,最后官方只会「作茧自缚」,抵销政策效果。
通讯局十年前曾修订 社论等亦需符「持平」原则
今次通讯局的公众谘询为期1个月。值得留意的是,通讯局曾鉴于2012年破纪录接获超过42,000名市民投诉,指前免费电视台《亚洲电视》节目《ATV焦点》,偏颇抹黑当时发动反国民教育的前「学民思潮」,于翌年针对「社论形式节目和个人意见节目的规管」提出修订并谘询公众。
当时最终决定修订要求,所有持牌电视和电台必须遵守「准确、持平及公平的规定」。社论形式节目涉及公众关注争议的议题,应被视为「个人意见节目」的一种,都须符合「持平」原则,在「基于事实」下,须有足够措施,「准确、公平、提供适当机会以便回应,以及尽量让多方面意见得以表达」,另须清楚说明节目的性质,例如表明「本节目只反映节目主持人或个别参与节目人士的个人意见」,有关要求沿用至今。
近年亦有多个节目被裁定「不持平」,包括通讯局2020年至2021年期间,处理多宗投诉指《香港电台》时政节目《左右红蓝绿》、《头条新闻》,在评论警方执法行动时,言论欠持平甚至「辱警」,且没有给予警方适当机会回应,最后裁定投诉成立并发出警告。
另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是,2013年通讯局收到超过2.7万宗投诉《无线电视》节目《东张西望》制作的《电视牌照风云》有违「持平规定」,并裁定投诉成立,向无线罚款5万港元。通讯局当时指,有关节目「未能恰当地持平,报道各方意见时没有尽量求取平衡,比较三间免费电视牌照申请机构时,隐瞒事实而有所偏倚,或轻重倒置而误导观众」,而且「带有损害香港电视网络的批评,但没有同时给予对方适当机会及时回应」。
记者:李若如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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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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