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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5人涉将军澳「私了」便衣警 判囚7至37个月

2023年10月11日 20:43 PDF版 分享转发

2023.10.11
【香港法庭】5人涉将军澳「私了」便衣警  判囚7至37个月
2019年10月13日发起「18区开花」行动,6名男女被指在当天入夜后,在「私了」一名便衣

2019年运动期间,有示威者在10月13日傍晚于将军澳,包围及「私了」一名便衣警,警方事后拘捕6名男女,控以非法禁锢及等罪,6人分别认罪及受审后被裁定罪成。其中5人周三(11日)在区域法院面对判刑,法官李俊文接纳本案因事主警察身分而引起,但执勤的事主没作出不当行为,被告把事主非法禁锢,为案中最严重的情节。不过,考虑到涉案一男一女为夫妇关系,须照顾3名年幼子女,而案件至今历时4年,故酌情,最终判5人监禁7至37个月不等。

同案另一13岁排期本月20日判刑

涉案5名被告为刘文全(30岁,技工)、林芷莹(32岁,文员)、卢嘉欣(21岁)、吴婉菁 (24岁,保险经纪)及雷艺佳;其中刘、林二人为夫妇。

刘文全承认非法禁锢、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暴动共三罪,分别被判监9个月、20个月及30个月,总刑期为30个月;林芷莹承认一项罪,被判监7个月;卢嘉欣就面对一项非法禁锢及一项非法集结罪,均被判囚10个月,总刑期亦为10个月;吴婉菁则承认暴动及有意图伤人,均被判刑27个月,总刑期亦为27个月;雷艺佳则承认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用品、非法禁锢、有意图伤人、暴动共4罪,分别被判监1个月、12个月、36个月及37个月,总刑期为37个月。至于同案一名13岁黄姓男生,早前承认非法禁锢、伤人、暴动及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共4罪,案件排期本月20日判刑。

官接纳案件没有预谋情节属较轻微

法官李俊文判刑时指,案发当日涉案非法集结历时只有7至8分钟,涉及数十人,事前没有计划,而之后发生的暴动历时仅2分钟,涉及30多人,未有造成地方破坏亦没有人受伤,情节在同类案件中较轻微,又指冲突源起,是有人怀疑涉案便衣警员的身份,令事主遭本案6名被告在内的30至40人包围,而在发生非法禁锢及非法集结约7至8分钟后,事主即被被告刘文全、吴婉菁、黄姓男生等人暴力对待,令集结演变成暴动。李官强调,警员当时正在执勤,没有任何不当行为,其安全理应受法律保护,虽然接纳暴动没有预谋,属即兴发生,惟仍须就此予以严厉谴责。 

李官又指,非法禁锢及非法集结均属即兴发生,不涉预先计划,在此阶段涉及相对轻微的暴力,被告没对事主作实质捆绑、折磨及侮辱,但情节严重之处在于数十人把执勤警员包围,迫使对方交代身分及交出随身物品检查,有人亦与事主发生肢体碰撞,过程中更有人手持锤子。

案件历时4年各被告均获酌情减刑

就辩方求情时称,被告刘文全跟太太、即次被告林芷莹育有一名未满1岁的儿子,二人另须抚养林与前夫所生的两名女儿,李官就经考虑后,由于两人是3名年幼子女的经济支柱,而案件至今历时达4年,两人除可获认罪而获得的四分一到期扣减外,亦酌情再减刑3个月,把刘监禁30个月,而当时在场向事主叫喊的林则被判入狱7个月。

至于同在审前认罪的被告吴婉菁,李官指她曾以锤子击打事主右腿及下身多次,惟没有对事主造成重大伤害,除认罪扣减后,亦就其良好背景及案件至今历时4年再酌情减刑,两罪共判囚27个月。

而经审讯后被定罪的两名被告,李官指早前已裁定被告雷艺佳主要保护吴婉菁并鼓励对方犯案,角色较次要,罪责算轻微,考虑雷承认部分控方案情,以及案件历时4年等因素,酌情再减刑3个月,判处总刑期为监禁37个月;而卢嘉欣属口头鼓励者,角色次要,虽不获认罪扣减,但因承认大部分控方案情及有良好背景等,亦获酌情减刑2个月而判囚10个月。

案件编号:DCCC431/2020、DCCC432/2020、DCCC433/2020、DCCC442/2020、DCCC443/2020(已合并)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荣添 网编:程皓楠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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