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日本留学期间发布港独帖文 女学生认煽动罪判囚两月
2023.11.03

23岁留学日本的香港女生,认发表支持港独言论,煽动罪成判囚两个月。
一名香港女生被指在日本留学及返港期间,涉于社媒发布煽动言论,年初返港后被港警国安处拘捕并起诉「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女生上月认罪,案件押后周五(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在4年间没有从社交媒体删除涉案帖文,其罪责不限于上载内容的一瞬间,以3个月为量刑起点,经认罪扣减后,判被告入狱两个月。
官指帖文虽以日文撰写 懂日文港人能阅读
本案被告为报称是学生的23岁女生袁静婷,她早前承认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辩方早前求情时指,被告在照片上加上煽动字句是出于「自恋」态度,没意图掩饰身分。她曾在2019年8月短暂回港但当时没参与任何违法活动,而多年前发布帖文时对法律无知,不知行为会干犯煽动罪;由于社交媒体转换迅速,被告大有可能遗忘早前发布的帖文内容;她在被捕后主动交出手机密码,并将事件和盘托出,悔意无可置疑,望法庭能宽大处理,不一定需判以监禁式刑罚,即使把被告判囚,亦可考虑以缓刑方式处理。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在判刑时就指,被告在互联网发布煽动讯息,具一定延续性及永久性,虽然被告分别在Facebook及Instagram平台只有473名朋友及657名追踪者,数目不多,但大部分帖文均在Facebook用「公开」予公众人士浏覧的「地球post」方式发布,其中一个帖文展示港独主张,内容虽以日文撰写,但懂日文的香港居民仍能阅读。
指没删除讯息持续发布 令无知者潜移默化被煽动
不过,总裁判官苏惠德同意,被告发布的内容原创性不高,流于口号式,没有采用激进言词引起激烈讨论,又同意被告在4年来,只有13个帖文,频率不算高,认为其罪责较同类案件轻微。
然而,苏官强调,由于被告一直没有删除相关帖文,故其罪责在于帖文的持续性,并非限于被告上载内容的一瞬间,认为被告明知煽动讯息具主张分裂国家意图,即使被告曾对法律无知,但并没在同类案件被检控后删除讯息,认为其持续发布,会令无知者潜移默化被煽动,从而带来他人以不法手段实践主张的风险,故以监禁3个月作量刑起点,由于被告认罪,可获三分一刑期扣减,故把被告判囚两个月。
涉案帖文只有两则在港发布 今年初回港换身分证被捕
控罪指被告于2018年9月7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10(1)(a)条罪行,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和Instagram发布、提供及/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a)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b)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c)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同意案情指,被告透过Facebook及Instagram发布共13则煽动帖文,包括发布涉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我是香港人 我主张香港独立」等字句的图片,其中两则帖文属转载。而13则帖文中,只有两则在香港发布,其馀均在日本发布。被告于今年2月24日回港,并在3月8日被拘捕,在警诫录影会面中,称自己从2018年起往日本留学,于2019年曾短暂回港过暑假,2023年回港更换身分证,承认发布涉案所有帖文,并知悉这些帖文可被其他人看见。
案件编号:WKCC2602/2023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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