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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9人涉围警察基地认非法集结 法官为其中两被告索报告候判

2023年11月25日 0:44 PDF版 分享转发

2023.11.24
【香港法庭】9人涉围警察基地认非法集结 法官为其中两被告索报告候判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讯,12月8日判刑。

2019年10月反修例运动期间,屯门有人号召居民包大兴基地抗议,最终多人被捕。其中12人被控参与及违反禁蒙面法等罪,9人早前认罪,押后至周五(24日)在处理求情。9名认罪被告中,包括两名案发时仅13及14岁的学生,为两人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同时强调仍有可能判监,案件再押后至12月8日判刑。

同案另有3被告不认罪受审

涉案12名被告,分别为彭国豪(案发时 22 岁,下同,客户服务员)、吴颢筠(19 岁,无业)、张家俊(19 岁,无业)、邓泓祥(17 岁)、陈乐期(23 岁,地盘工人)、伍栢冲(20 岁,侍应)、关善瑜(18岁,学生)、吴筠怡(20 岁,学生)、13岁、14岁男学生、王静仪(22 岁,学生)、14岁男学生;他们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指他们于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的公众地方参与非法集结。

而除吴颢筠、陈乐期及第11被告、即案发时14 岁男生外,其馀被告较早时均在开审前改为认罪,须被即时还柙,并押后至今天处理求情。

其中被告邓泓祥因代表律师今天没法到庭,故早前已先提交书面求情陈词,同时申请今获批;其他辩方代表今就明言,采纳已呈交的书面求情陈词及求情信。其中第8被告关善瑜的代表今陈词指,警方当中在扫荡驱散期间,关无有作出反抗及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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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强调不排除把两名案发时未成年被告判囚

第12被告王静仪的代表大律师在陈词时就提及,根据现场片段,王只在现场逗留约2分钟,惟法官就质疑,片段拍摄到的时间,并不代表是被告实际逗留的总时间,辩方就表示同意。辩方另提及,王静仪过去曾到内地云南做义工,亦有支援在囚人士及家属等,并指她成绩一直良好,惟法官就打断辩方并笑言,本案中不只王一名被告是有如此背景。辩方之后补充,表示被告有悔意,其家人、朋友及上司均支持她改过自新,冀可尽量作出轻判。

至于第10及13被告,即案发时分别13岁及14岁男学生,法官指前者现年17 岁,故批准为其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另亦为后者索取更生中心及劳教中心,但同时强调,对两名被告的所有判刑选项均开放,即仍不排除会作出判囚。

至于同案另一被告邓皓仁,早前亦承认非法集结、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最后被判入狱8个月。

承认案情指,案发当晚8时半,有逾200名示威者在警方屯门大兴行动基地外集结,叫喊辱警口号,另有约60名支持政府人士亦在基地正门前聚集,与示威者对骂。警方之后要求两批人士解散,支持政府人士随后离开,惺示威者没有理会,并开始拆毁栏杆,又搬到马路上架设路障。警方于9时半开始作出驱散,并在现场拘捕包括现时的9名被告。

案件编号:DCCC746/2020、DCCC757/2020

记者:吴婷康 编辑:李荣添 网编:程皓楠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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