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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两男涉2019国庆湾仔冲突暴动等罪成 判囚4年半及4年1个月

2024年03月08日 21:25 PDF版 分享转发

2024.03.08
【香港法庭】两男涉2019国庆湾仔冲突暴动等罪成 判囚4年半及4年1个月
2019年运动期间,大批示威者于10月1日在湾仔一带聚集,并出现堵路及纵火,最终爆发

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大批示威者于10月1日在湾仔一带聚集,并出现堵路及纵火,最终,其中13人被捕后「踢保」,但其后再被捕,当中两男被控及拒捕等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周五(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面对判刑。暂委法官李志豪强调,案发时正值,直言涉案暴动目的「明显不过」,是要在举国庆祝的标志性日子乘机挑起大众情绪,作出捣乱及暴力行为,并指按两被告各自参与程度,分别把两人判入狱4年半及4年1个月。

两名被告为蔡腾毅(54岁,发型师)及丁实勋(39岁,文员),同被控一项,指二人于2019年10月1日,在菲林明道及杜老志道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连同其他人士参与暴动。丁另被控一项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他同日在湾仔轩尼诗道319号外,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警员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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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委法官李志豪早前裁决指,两被告报称当时正拟离开现场,但并没即时离开,反先后戴上手套及护目镜等装备,认为两人在庭上的作证不尽不实、于理不合,裁定两人留在现场是壮大人群声势,鼓励他人参与暴动。

官指值国庆标志性日子 乘机挑起大众情绪

李官在判刑时强调,涉案暴动范围覆盖湾仔主要街道,其间有数百人聚集,形容规模不算少,而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杂物及,又把助燃液倒在火种上。他又特别提及,有人在邻近民居的油站附近投掷汽油弹,行为不顾居民,令人发指,直斥是「出于无知愚昧或者杀得性起」,完全罔顾警方及市民安危,并指若因此引发爆炸,可殃及无辜生命,可幸最后无人伤亡。

李官又表示,案发当日正值国庆,称暴动的目的「明显不过」,就是要在举国庆祝的标志性日子,乘机挑起大众情绪,作出捣乱及暴力行为。

首被告掷砖及叫嚣 直接参与暴动刑责较高

就首被告蔡腾毅的判刑,李官指他有投掷砖块及叫嚣,是直接参与暴动,故刑责较高,并指刑期本应有再上调空间,但考虑被告同意大部分案情,节省时间,故判蔡入狱4年半。

至于次被告丁实勋,求情是辩方曾指涉案并没有片段拍下丁如何参与,亦没有证据显示丁曾使用暴力,重申丁是非积极参与者。惟李官指,丁身携装备「有备而来」,但同意其角色较轻,只属鼓励及协助性质,考虑他没有案底,亦同意大部分案情,故就暴动罪把他判入狱4年。至于丁另被控的拒捕罪,李官就不同意辩方指,警方没人员受伤故属情节轻微,强调丁当时激烈抵抗,双手紧放胸前,警员需动用胡椒喷雾及警棍才把其制服,因此情节不轻,决定把他判囚两个月,其中一个月与暴动罪刑期分期执行,故共判囚4年1个月。

案件编号:DCCC430/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温晓平 网编:池焕衡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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