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12人涉油麻地暴动认罪 被判囚36至40个月
2024.07.19

香港2019年11月发生的理大冲突,大批人士欲「围魏救赵」往理大外围声援,最终逾200人在油麻地被捕。
香港2019年11月发生的理大冲突,大批人士欲「围魏救赵」往理大外围声援,最终逾200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一宗涉及23人的案件,当中12人认罪,周五(19日)在区域法院面对判刑。法官在判刑时指,本案牵涉参与人数高达2000人,直言暴动「在周详计划下发生,示威者有备而战」,惟认为没证据显示本案被告,曾亲自作出破坏社会安宁或伤害警员等行为,判各人入狱3年至3年4个月,当中部分被告获法官考虑具「非常特殊和优秀的本质」,以及因积极学习、继续进修、没有自暴自弃等,因而获额外的酌情减刑。
同案共23名被告 12人于开审前认罪
本案共有23名被告,案发时介乎17至28岁。其中12人于开审前认罪,包括李诺琳、王志聪、黄文泽、黄梓泓、温英杰、锺景筒、唐志仑、黄雅琳、黄羽薇、廖志文、苏浩臻及黄冠锋,他们早前承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
暂委法官黄雅茵指,理大发生暴动及违法事件,警方设防包围理大后,有人在网上发起「围魏救赵」行动,组成战线救助理大内示威者;警方于案发日晚上9时到达案发地点,及后以催泪弹驱散示威者,示威者包括本案被告等,与警方对峙,期间用雨伞、铁栏等筑起防线,回掷催泪弹及投掷200多枚汽油弹等。警方于晚上11时多作出围捕,大批示威者逃跑,被告及后在封锁区内被截获,事件中4名警察受伤,包括一名滑倒、一名于制伏示威者时被该示威者手持的玻璃碎片割伤;附近商店、街道、港铁站分别受影响、涂污或破坏等。
多名被告亲撰求情信表悔意 还押期间继续学习
法官之后引述各被告法律代表早前的求情陈词,提及李姓女生2023年大学毕业,曾于不同公司实习、经营网店等,并亲自撰写求情信表示愧疚,不应盲目随波逐流,会改过自新;而她于还押期间,亦努力学习,亲友、未婚夫的求情信就指其在学期间表现良好。被告王志聪就读树木管理高级文凭课程,任职树木主管3年,亲撰求情信表示承诺日后奉公守法。被告黄文泽就以「院长嘉许名单」完成副学士学位,后考取浸大社会科学学士。被告温英杰就考取测量学士学位,从事建筑业,于还押期间继续学习。
法官之后较为详细引述被告黄梓泓的求情陈词,提及黄学业成绩优异,于16岁已获提名代表香港参与国际奥林匹克比赛,及后考入科技大学化学系,以一级荣誉毕业,之后任研究助理,准备于国际期刊发表论文,惟就读博士学位时须停学。又指黄有清晰研究方向,希望成为教授,激励下一代学者。而由黄亲撰的求情信,就为自己当日鲁莽、不成熟感后悔;其教授亦撰写求情信,评价黄为香港最杰出的学生之一,赞扬其温和有礼,将成为香港罕见优秀的科学家。
另一被告锺景筒的求情陈词,就提及锺于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毕业,亲撰求情信中表示悔意,认为自己没有深思熟虑,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被告唐志仑就获屋宇装备相关学位,其亲撰的求情信指自己没有深思熟虑,明白暴动对社会市民的影响、深感抱歉。女被告黄雅琳就于教育大学毕业,其后于幼儿教育机构任职,获亲友、雇主求情,教育机构的家长及学生亦为她写心意卡。被告苏浩臻就任物业管理及获大型地产商聘请,持有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位,亦考取港大房屋管理学硕士,还押期间完成遥距课程,预备进修第二个硕士学位。
其馀三名被告黄羽薇、廖志文及黄冠锋,黄羽薇于城市大学创意媒体毕业,任职市场推广、客户主任;廖志文任职私人健身教练,望成为运动治疗师,获健身学生等撰写求情信;黄冠锋任职地盘工人,现对厨艺感兴趣,于狱中进修,盼获释后贡献社会,而他亲撰的求情信,就提及反省后认为应以和平方式表达意见,以及有悔意,望将来重返社会补偿过错。
官指没证据显示本案被告 曾作破坏社会安宁等行为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暴动源于网上有人发起「围魏救赵」行动,牵涉参与人数高达2000人,多穿深色装束、戴头盔、口罩及护目镜等,并投掷约250枚汽油弹,现场有大量攻击性武器如玻璃瓶、雨伞、剪刀、伸缩棍、板手,直指暴动「在周详计划下发生,示威者有备而战」,现场涉及旺区主要路段、交通设施、楼宇等,又指示威者与警方对峙45分钟,筑起防线、无视警方警告、拒绝散去,又回掷催泪弹,并将汽油弹投到相当接近警方的位置。
法官续指,案中受伤警员不算严重,又指示威者行为对附近环境造成威胁,令附近居民担心人身安全,其滋扰及影响相当严重,惟没有证据显示本案被告曾亲自作出破坏社会安宁、伤害警员的行为或担任带领角色,各被告身上被搜出均是防御性物品,虽然有被告被搜出打火机及香烟,但没证据显示他以该打火机点燃汽油弹,故没有加重刑责的因素。
有被告因积极学习、继续进修 获额外酌情减刑
法官续指,除黄冠锋外,其馀各被告均没有案底,而黄的案底在他相当年幼时发生,与本案无关,故亦作没有案底考虑,最终以4年半监禁作量刑起点,由于各被告于审前认罪,可获百分之二十六、即14个月的刑期扣减;另考虑到5名被告的情况,决定作额外两个月减刑,包括李诺琳一直积极学习、黄文泽因本案失去保险经纪牌照但依然努力学习、锺景筒及黄雅琳没自暴自弃,以及黄羽薇考取学士学位开始工作支持家庭。
此外,法官又就黄梓泓及苏浩臻给予额外刑期扣减,强调黄拥有本案被告中最优异的成绩,参与国际科学比赛并获校外权威机构肯定,又提早以一级荣誉毕业,其教授认为其能力足以成为相当优秀的学者,若非本案将前途无可限量,认为他没有持悲观态度,被告「非常特殊和优秀的本质」有重回正轨的决定。至于被告苏浩臻,法官就指他于案发时一边工作一边修读硕士,其后考取硕士学位,并于还押期间完成3个遥距课程,亦预备进修第二个硕士课程,故斟情再给予两人4个月减刑。
案件编号:DCCC800/2020、DCCC577/2021(已合并)
粤语组报道 编辑:施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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