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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主人士王一飞遭判刑  罪名不详

2024年11月18日 4:00 PDF版 分享转发

湖南民主人士王一飞遭判刑  罪名不详于2018年被南昌市法院以“”判处有期徒刑2年;图为一监狱。

维权网发布的消息,已被当局羁押2年半的公民王一飞近日遭四川省泸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目前,王一飞被关押在泸州市一监区,但罪名不详。

据介绍,王一飞是中国网络秘密民运组织“兴华会”的创建者和主要推动者之一。因该会成员及支持者在南昌、赣州等地多处建筑物上喷涂“官员财产公开,人民代表直选”;“平反八九六四,结束一党专政”;“六四英灵,永远安息”等标语。王一飞于2018年6月6日被南昌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刑拘,并被南昌市法院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披露,王一飞刑满出狱后,写下了《洪都监狱人权状况报告》,并用微信公号发布大量揭露黑监狱、看守所及监狱等酷刑虐待的细节。2022年5月17日后王一飞的微信朋友圈停止更新,其微信公共号“一飞上天”则停在了2022年5月9日,最后一篇贴文为《从看守所被解送到监狱服刑的纪念日》。

责编:何平       网编:伍檫愙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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