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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共「混淆」两岸人民 台公务员禁持具中国身份证件

2025年02月27日 14:58 PDF版 分享转发

粤语组报道

来源:RFA,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拟修正两岸条例,把民众在中国申领等纳入规管,国台办形容是对两岸关系的严重挑战;同时,台湾铨叙部(事务部)发函各政府机关加强宣导,不得赴中国设籍、领用、护照或申请定居证、居住证,并须填写具结书(保证书)。

    陆委会指中国2018年推出台湾民众申领居住证政策,申领居住证必须符合一些条件,例如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有正当职业、居所等,惟近来观察到,中国对於申领居住证条件「愈放愈宽」,台方必须有所因应。

    国台办:对两岸关系的严重挑战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周三(26日)的记者会批评,「民进党当局」故意混淆台胞证、居住证等证件概念,「目的是威胁恐吓台湾民众,干扰破坏两岸人民往来和交流」,拟以此为藉口修正两岸条例,这是对两岸关系的严重挑战。

    陆委会透过书面回应称,为了推动「融台」措施,甚至透过台湾在地协力者以各种促销方式招揽民众前赴申办居住证等,混淆两岸人民身份目的显而易见,当然要有所应对。

    另据《风传媒》报道,台湾铨叙部近日发函各机关,要求加强宣导不得有赴中国设籍、领用身份证、护照或申请定居证、居住证,并於2周内请所属员工填写好具结书备查。

    「对国家忠诚本就是任用基本要求」

    铨叙部周三发新闻稿指出,陆委会在2月11日函致铨叙部及相关主管机关,明确说明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设有户籍、领用身分证或护照者,依两岸条例第9条之1的规定,丧失担任公职的权利,今次是配合陆委会要求,增加「具结」没有在大陆设户籍、领用身分证或护照等,是依法办理。

    铨叙部强调,公务人员对国家负忠诚义务本来就是任用的基本要求,铨叙部就公务人员涉及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转请各机关查明处理,当然也没有扩张解释两岸条例的问题。

    编辑:李向阳(台北) 网编: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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