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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清查公务员不具中国身份常态化 不实陈述将负法律责任

2025年03月07日 11:08 PDF版 分享转发

粤语组报道

来源:RFA,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针对近日部分反对签署不具有中国明文件的「具结书」(保证书),台湾重申是依法行政,今年第一次执行,日後也会是常态化要求,不实陈述将承担法律责任。

台湾铨叙部、人事总处正在清查公务人员持有身份证明文件的情形,教育部亦发函公立学校要求教职员填写具结书,保证未有在中国设有户籍、领用、身分证、定居证或,惟引起部分基层教师反弹。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周四(6日)表示,从民国93年(2004年)开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条例)就规定,若有对岸身份,将被取消台湾身份,过往对公务人员只要求做有没有双重国籍的具结,今年是第一次做没有身份的具结,日後到任的公务人员也会有这样的常态化要求。

梁文杰谓,该具结的部分不具结,很有可能引起任用单位的疑虑,「这部分就是当事人自己要去承受风险」。
梁文杰谓,该具结的部分不具结,很有可能引起任用单位的疑虑,「这部分就是当事人自己要去承受风险」。 梁文杰谓,该具结的部分不具结,很有可能引起任用单位的疑虑,「这部分就是当事人自己要去承受风险」。 (RFA资料图片)

拒签者自行承受风险

至於公务人员即使只持有中国居住证也被要求具结,则是牵涉到忠诚问题,梁文杰指出,根据中国大陆申领居住证的规定,必须在当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公务人员显然不太可能满足到这样的条件,因此,倘若真的持有,必须说明为甚麽能拿得到。

「有些人会说,如果我不具结会怎麽样吗」,梁文杰谓,如有不实陈述,後续被发现的话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若拒签具结书,恐会影响公务机关任用时候的考量;而该具结的部分不具结,很有可能引起任用单位的疑虑,「这部分就是当事人自己要去承受风险」。

台湾国民党籍前立法委员陈学圣日前曾在发文,质疑政府要求「自白」立具结书,绝大多数军公教人员都敢怒不敢言,担心无法晋升、论文被刁难、拿不到学术补助等,还有教授公开拒填,呼吁政府收回「侵害人权」的命令。

编辑:李向阳(台北) 网编: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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