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语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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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联合国替BNO VISA港人「发声」的何君尧,引来不少「掌声」。他於周三(19日)香港立法会再度关注国际事务,在书面提问中指出美国政府大幅削减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的开支,而这组织长期资助海外非政府组织,从事输出西方价值观、实施渗透破坏、煽动暴乱等危害国家安全的工作。
何君尧关注到,港府是否有机制核查本港非政府组织有否收受包括美国国际开发署等海外机构的利益;会否触犯国安相关法例,以及非政府组织所收受的资金是否构成国家安全风险。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覆指,外部势力及反中乱港份子不断伺机作出恶意的攻击和抹黑,当中如有使用不当手段作出境外干预行为,构成国家安全风险的行为。
他指出,根据《国安条例》第52条,任何人或组织如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当手段,意图带来干预效果,即属犯「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干预」罪;又解释《国安条例》第6部第2分部完善了原设在《社团条例》下,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组织在香港的机制。根据第60条,如保安局局长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本地组织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所需;或若果某本地组织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境外政治性组织有联系,则保安局局长可禁止该本地组织在香港运作。
邓炳强花了900字解释,但对於何君尧明确的提问却完全没有正面回应,他只在最後表示「香港特区的相关工作资料,属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信息,因此不予公开。」
编辑:李荣添 网编:池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