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文件,推进深圳的改革开放,容许深圳在引资招才方面设立新规,不少更涉及从香港输入资金和人才,包括允许合资格的香港上市公司到深圳上市丶试点允许合资格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执业等;另又支持深圳执行特定港澳商事调解组织提出的调解协议。港澳办转载的评论指,新措施有利深港两地,亦可为全国提供经验。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共中央办公厅丶国务院办公厅昨(10日)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十五方面的政策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丶更高层次丶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丶扩大开放。
当中包括支持外商按规定在深圳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引进先进培训课程丶师资丶教法等,探索产业链与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另又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让保险资金可按规定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其次是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容许在引进和管理方面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支持外商按规定在深圳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引进先进培训课程丶师资丶教法等,探索产业链与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
慎推:改规须经人大常委 大事须向党国请示报告
《意见》亦有不少涉及香港之处,当中较瞩目的,是允许香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港澳办今(11日)早引述《大公报》的评论指,这将有助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亦有利于促进深圳金融市场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进而为全国提供经验。而对大湾区企业来说,深港双重上市有助他们拓宽融资渠道,特别是深交所提供的是人民币资金支持,这将有助企业扩大融资规模,满足在内地发展所需,亦可提升在国内外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力。
《意见》亦订明,会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特定区域登记执业,稳妥有序扩大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优化境外期货从业人员等在深圳执业的考试机制;其次是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另外,亦支持深圳依法对特定港澳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丶研究增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
不过,《意见》对这套可以幅射全国的试点工作十分谨慎,订明在建立与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丶政策调整机制时,凡是在落实中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须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方可实施;若遇上重大事项,更须及时向党中央丶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