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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首次房事口供出错 移民被拒

2016年12月06日 11:35 PDF版 分享转发

一名曾因非法居留及涉嫌经营屋被警方拘控的妇女,在被驱逐出境后辗转多国,又试图通过婚姻移居。在团聚移民申请被拒后,她的担保人提出上诉。结果法官不但发现他们对性生活等情况口供不一致认定假结婚,更揭发二人涉嫌共同经营卖淫屋及做伪证等更多案中案,结果驳回上诉要求。

案件于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局的移民上诉庭审理过程中,该名女申请人和担保她移民的丈夫,在听证过程不仅故意回避问题,甚至在提供的材料和口供中充满了矛盾。法官经过分析揭破两人提供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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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官认为故意回避作答

此前,女申请人被拒的理由是被移民官认定假结婚真移民。法律规定当事人如不服判决,举证责任在上诉人。也就是说作为本案上诉人的担保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其婚姻的真实性。移民官认为上诉人和申请人之间缺乏互相了解,如女方不知道丈夫为其工作16年的雇主名称,也不知道丈夫任何好朋友的名字。对于何时开始交往、性生活及有否采取避孕措施等情况,二人的回答也不一致。相反,女方的移民动机则十分明显,如女方已曾在加拿大居住4年,她在中国没有工作,相反在加拿大则有更多收入,而她与首任丈夫所生的儿子居住在加拿大。

庭审前,又补充了新的拒签理由,即女方在2013年12月接受移民官面试时,曾说她与现在的担保人丈夫,是在2009年7月开始发生关系,当时她已与第二任丈夫分开。然而她却曾在2009年9月递交探亲签证延期申请,并表明她希望在加拿大等待第二任丈夫为她申请团聚移民的审批。移民局认为该女申请人做了虚假陈述。

案件今年1月进行上诉庭审时,男女双方均有到庭。男方法律代表称,其代理人1993年从澳门来加,英语不错,传来广东话传译员只是备用。但法官发现无论是用英语提问还是通过翻译,男方都不能正常回答问题,即便考虑到他所称的紧张,法官还是认为男方故意回避直接作答。结果导致庭审不得不延期举行。然而在两个月后的庭审中,女方又采取回避的做法,导致她多次被律师提醒,回避对上诉不会起到帮助作用。

今年3月庭审结束后,移民局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补充材料,显示男方还拖欠与前配偶婚生子女的赡养费1.7万元,因此他并不符合担保人条件。但这一理据被男方法律代表强烈反对,因其之前并未被告知这一条件。法官最终也否定了这一迟来的拒签理由。

男方被控失地勤工作

据法庭文件显示,个案中的男上诉人现年59岁,澳门出生,现为加拿大公民。他于80年代与第一任妻子结婚并育有一子,90年代初全家移民加拿大。10年后夫妻离异,儿子判由妻子抚养。之后母子二人搬离并失去联系。2005年,男事主第二次结婚又生一子,但夫妻于2012年离婚,男方偶尔探视儿子。

该名男子原本在机场任职地勤工作,因经营卖淫屋被刑事检控后,不能再通过进入机场重地的安全检查,因此失去工作,改为在一家餐馆打工。

来源:星岛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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