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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阳“六四”后认识到:中国所实行的“民主制度”完全流于形式

2017年06月06日 8:42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赵紫阳

1995年,因“六四”事件下台的赵紫阳在自己家中(图源:Reuters/VCG)

下面说一下我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认识过程。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的注意力集中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完全没有注意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虽然早在四川的时候,我就开始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验,但是没有想到政治体制改革怎么办的问题。当然我也觉得对于文革中以至文革前,1957年后我们党内、社会上不正常的种种情况,我认为应该拨乱反正。但对我们的基本政治体制,没有想到要作什么大的改变。

记得那时陕西一个工人给我写过一封信,他说他看了我的许多讲话,认为我是经济上的改革派,但在政治上是个保守派。这确实是符合我当时思想实际的。这种状况大概继续到八十年代中期。所以连小平1980年那篇《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著名讲话都没有引起我的重视,当然更没有改变我对政治改革的态度。到了1985、1986年,我对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认识才有了一些变化。引起我重视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因固然与国际大气候、东欧国家所发生的问题有关系,但主要的是我从经济改革方面认识到政治改革的必要性。那个时期我一直有个想法: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超前不行,但是政治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太滞后也不行。因为经济体制改革越深入,党内守旧势力的阻力就越大。没有政治方面的改革,经济改革很难深入下去。而且没有政治方面的改革,支持改革的力量也很难充分发挥作用。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社会矛盾,没有政治改革也很难得到妥善解决。比如在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就是一个没有社会监督的大问题。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我1987年代理和正式担任党的总书记以后,接触政治领域的事情多起来了。我深深感到党和的紧张关系,必须从根本上设法解决。而离开知识界的政治参与,同知识分子的关系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

当然,我当时所想的政治体制改革,一直到1989年,不是想在中国搞多党制,搞西方的议会民主制。我不认为中国的执政地位要改变。当时总的想法是,的执政地位不改变,但执政的方式必须改变。另外,人治的问题要改变,真正做到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也应该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我没有看过但我听说,在回忆录里讲,1989年他访问中国在与我会谈时,我曾暗示中国要搞多党制,搞议会政治。我没有这样的意思,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意思。

我当时与他讲了两个概念:一个是地位不改变,但要改变执政的方式;另一个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搞人治,也应该是法治国家,我有意识用了“治”而不是“制”,也就是以法治理。不是说社会主义国家要有一套不同的法律系统,而是说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搞人治要搞法治。这两个概念实际上也就是我那两年形成的政治改革的总的观点。

要改变执政方式,怎么改变呢?当时也逐步有些设想。共产党是执政党,但怎样执政呢?应该尽量使执政方式现代化一些,赋予它一个现代的、文明的、开明的、开放的色彩和形象。就是说共产党执政要增加它开明、开放的色彩。当时没有意识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总的想法实际上是想要改变过去长期形成和坚持的那种无产阶级专政的执政方式和制度。这大体上包括下面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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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增加党和国家决策的透明度。戈尔巴乔夫叫公开性,我们叫透明度。

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和决策,应该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知道,改变长期以来的所谓“黑箱作业”,人民只知道决策的结果,一旦政府公布了就去执行,而不了解决策的过程和情况。这个很重要,让人民有知情权。

其次,要开辟各种对话渠道。要同社会各个方面,各种力量,各个利益集团对话。重大问题一定要和各个社会集团协商对话,不是只在共产党内作出决定,或者只是同各派的代表人物协商一下。重大问题展开或决策之前、决策过程中间同各个社会集团对话。当然,这首先要有社会集团。没有社会集团怎么对话?这里有个很重要的问题:要改变过去那种各种社会团体完全同党一个声音,工会、青年、妇女、工商界、青年团、社会各团体,不能是党的御用工具。它应该能够代表它所代表的群众,这种对话才有意义。这就要发挥各社团的中间组织的作用,党不要事事包办,不要对他们干预太多,使他们有独立活动的空间。在这样的条件下,共产党同各个社会集团对话协商,要使各个社会集团能够参与。

再一个就是要改变选举制度,扩大民主选举的范围,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

当时还设想,甚至包括共产党向人大提名领导人的时候,可以同时提出几个候选人,由人大代表从中选择。我们现在的差额选举往往只有副职才有,而且中央高层一级就没有。我们虽然还一下做不到西方的选举办法,至少共产党向人大推荐提名应当多提几位,包括主要的职务譬如委员长、政府总理,可以多提几个人,让大家去选嘛!

充实和改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问题,要使能真正起到参政党和共同协商、互相监督的作用”我也曾设想过,在人大开会期间,民主党派可以有自己的党派活动,可以建立自己的党组。

还有就是要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这非常重要。我在88、89年就有这个想法。我们的宪法是一部好的宪法,但在保障公民权利上没有具体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所以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能保障实现,落实不了。我和戈尔巴乔夫会谈时也谈到这一点。我说很多东西我们宪法上都有规定,但实现不了。所以必须要有具体保障其实现的法律。譬如说,结社、集会、游行、请愿、罢工都应该有具体的法律。

另外就是要有领导、有限度地开放舆论。1989年我也和胡绩伟交谈过这个事,允许不允许独立办报?现在所有的新闻媒体都由党和国家垄断,这不是办法。

当然那时我也没有想完全放开,但有领导地放开一些会有好处。党和国家所控制的媒体不愿发表的东西,总还有别的媒体可以发表,那也好呀。蒋介石时代还有民办报纸嘛!虽然不能说开放报禁,但舆论要适当放开。

总之当时设想,在共产党继续保持执政地位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更好地容纳社会的政治参与。社会上各个方面,各种利益集团,尤其是知识分子的政治参与。

我们虽不实行多党制,但要尽量地容纳和扩大其他各种力量的政治参与。

这些想法有的已见诸文字或谈话,更多地已经写进十三大的政治报告,当然有些不能写得那样明确,有些当时还不能写进去。这就是1986-1989那几年我对政治体制改革逐渐形成的概念,即执政的地位不变,执政的方式必须改变。也就是说,在共产党领导的基本框架下,更多地允许各种社会力量的政治参与,同时逐步以法治代替人治,把宪法已经原则规定的许多好东西通过具体法律一一落实。

1989年我下台以后,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我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过去对西方发达国家所实行的议会民主制,认为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比西方议会制更高级的、更能体现民主的形式。事实上不是这么一回事。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完全流于形式,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少数人、甚至是个人的统治。

纵观二十世纪以来世界上曾经有过的各种各样的政治制度。君主专制,德、意的法西斯独裁,都已被历史淘汰;还有一些军人独裁政权,也是昙花一现,或日益失去了市场。虽然现在很落后的国家还不断发生这样的事情,如南美国家也常常发生军人政变,但它也慢慢变为这些国家逐步走向议会政治的短暂的插曲。

二十世纪出现的,在几十年时间里与西方议会制度相对立的所谓新兴的民主制度一一无产阶级专政制度,在大多数国家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倒是西方的议会民主制显示了它的生命力。看来这种制度是现在能够找到的比较好的、能够体现民主、符合现代要求而又比较成熟的制度。现在还找不到比它更好的制度。

当然,这种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它也存在很多问题。但比较来讲,只有这种制度比较符合现代文明,比较符合民意,有利于体现民主,并且是比较稳定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生命力。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实行的都是这样一种议会民主制。几十年来发展比较快的新兴国家,逐步地转向议会民主制的趋向也越来越鲜明。我想这决不是偶然的。为什么没有一个发达国家实行另外一种制度呢?这说明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要实现现代的市场经济,现代文明,它就必须实行政治体制上的议会民主制。

当然将来哪一天也许会出现比议会民主制更好、更高级的政治制度,但那是将来的事情,现在还没有。基于这一点就可以说,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不仅要实行市场经济,发展现代的文明,还必须实行议会民主制这种政治制度。不然的话,这个国家就不可能使它的市场经济成为健康的、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实现现代的法治社会。就会像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出现权力市场化,社会腐败成风,社会两极分化严重的情况。但话说回来,议会民主制度主要在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也有很早就实行议会政治的,但并没有充分显示它的优越性,甚至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政府没有权威,社会不够稳定,一些军人发动政变就是以此为借口。这就说明,议会民主政治制度这种现代的、先进的、文明的、成熟的政治制度,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是不需要任何条件任何国家都可以采用并用得很好。

总之,西方议会制是现在可以找到的最好的政治体制、民主形式,这是第一。

第二,它是有条件的,是随着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而逐步采用的政治制度。所以在中国目前条件下,首先必须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实行这种先进的政治制度。如果我们不朝着这个目标前进,那么中国市场经济畸形状态,不健康的市场经济,权力市场化、社会严重腐败和两极分化等问题,就不可能解决,法制社会也不可能出现。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切实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并且朝着这个目标进行改革。

另外一方面,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在这方面亚洲国家和地区有很多情况值得我们重视。如台湾、韩国这些国家和地区,他们由原来那种体制逐步转变为议会民主制度,有很多很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根据中国的情况,在过渡期,为了能过渡得好,至少是在一定时期,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改变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仍然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这种选择的出发点,一是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二是有利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变化,顺利地过渡到比较成熟的文明的民主政治体制。也就是说,第一不可仓促,冒然地全部搬过来;第二必须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绝对不可以反其道而行之,防止任何不利于甚至阻碍向这个目标前进的倒行逆施。

这个过渡需要多长,那要看整个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关键是共产党领导集团有这样一种思想,这样一种信念,然后再因势利导,分别轻重缓急,逐步实行。

但是也不能完全靠执政党的自觉,必须有社会舆论各方面的推动;也不能一切都不动,完全等待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具备了条件,在哪一天来宣布实行议会民主政治。这应该是一种渐进的逐步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在政治体制上不断改良、改进,使之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推动。究竟如何过渡,我在前面讲的改进共产党执政方式所列举的那些内容都是应该做的,尤其是在初期阶段。但最终要过渡到议会民主政治。

执政党必须过两个关:一是开放党禁、报禁,当然这种政治开放也可以采取逐步的形式,但这一关必须过;二是党内的民主关。在共产党内实行彻底的民主制,用民主的方法对我们党进行改造。过去在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的确需要强调集中,强调纪律,但是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领导整个社会向着议会民主政治过渡,党内如果不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那就是不可能的。这就要保留党内持不同意见的人的合法存在。毛主席过去还讲要保护少数嘛!党内一定要允许不同意见,甚至不同的派别合法存在。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竞争,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如果我们党不从过去适合战争年代的状况,转变为适合于民主社会、民主国家的新情况,那是不行的。这一关是一定要过的。

当然,还有军队国家化,还有更重要的、更早要实行的司法独立等问题,都是必须解决的。

我们希望在相当时期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以便有领导、有准备、有秩序地在稳定状态来完成这种过渡。至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究竟能保持多久,这要看随着社会的开放,政治的开放,共产党同其他政治势力竞争的结果。如果我们一切都很主动,一切都搞得很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可以保持很久。但这不能靠宪法的规定来垄断这个执政地位,而是要靠自己去竞争。我想这终究是世界潮流,是不能违背的。我们自觉这样搞,对党有好处,对社会有好处,对人民有好处。

反之,那就对党没有好处,对社会没有好处,对人民没有好处。但这是不可能阻挡的,适者生存。孙中山先生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我觉得现在已经到了我们应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来源:改革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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