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高度,才是刺客中的天花板
来源: 后代聊斋 作者: 余少镭
《史记》诸刺客,论勇烈,余独服聂政。
战国中期,韩国高层权斗,大夫严遂跟相国韩傀(字侠累)政见不合,闹到当殿刀兵相见的地步。严遂原是卫国人,而韩傀不仅是相国,还是韩烈侯叔父,在韩国根深蒂固,严遂怕斗不过反被他害,便离开韩国,周游列国寻找高手去刺杀韩傀。
到了齐国,有人向他推荐了聂政。
聂政原籍也是韩国的,不知因为什么,在家乡杀了人,跟母亲和姐姐跑到齐国避仇,卖狗肉为生。
大隐于市,江湖名声仍在。严遂多次上门求见,都吃了闭门羹。
有命案在身,又有老母在堂,聂政不想再惹事。
严遂不死心,以祝寿为名,给聂母送了百镒黄金(约现在六十多斤)。这下,聂政不得不见他了。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严遂“下手”这么重,那是要买命的,所以聂政当面拒收,向严遂表明态度:老母亲在一天,我都不可能给人卖命。
话说到这份上,严遂也不便强求,遂失望而去。
不知道多久,剧情迎来转折点——聂政的母亲死了。办完葬礼,服完丧,聂政想起严遂,像他这样的高官,能屈尊来见我,还送那么多金子,虽没收也是领情了,之前因为老母在而拒绝他,现在到了报答他的时候了。
于是一路向西,到了卫国濮阳,见到严遂第一句话就是:“大人还有杀人的需求吗,我去。”
严遂喜出望外,对聂政说,我要杀的是韩相,也是韩侯的叔父韩傀,他身份特殊,出入都有重兵护卫,我曾多次派人刺杀都无法近身,你愿意前去,我再派一队死士辅助,为你解决外围卫兵。
聂政说不用,这里离韩都很近,我们要刺杀人家的相国,去的人越多,走漏消息的可能性越大。
言下之意,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一年,是公元前397年。拒绝了严遂给他安排帮手之后:
聂政乃辞独行,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史记·刺客列传》)
太史公惜墨如金,六十多个字,便把聂政刺侠累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传神地描绘出来。杀了侠累和几十个护卫之后,聂政用剑把自己的脸皮剥下,眼睛挖出,再剖腹自杀。
让人认不出是谁,不连累严遂。
刺客当到这份上,已不是简单的“职业精神”可以概括。
跟聂政比,入《刺客列传》的其他四位,光芒真的暗淡许多。
最渣的是鲁国将军曹沫,率军跟齐国战,三战三北,丢了不少国土,可是他的国君鲁庄公跟齐桓公举行盟会签订协议时,他突然跳上台,用匕首抵住齐桓公之喉,逼他归还侵占的土地。
这样的人也能入传,后四位刺客泉下有知,肯定要找太史公讨个说法的。
能跟聂政比肩的,是专诸——五位刺客,只有他们俩都是一击得手。但专诸还是不如聂政。专诸刺吴王僚,端着鱼进去前,已被卫兵剥光衣服,换上新的,所以王僚对他毫无戒心,完全没想到鱼肠中藏剑,这才让专诸偷袭得手。你再回头看聂政,从冲进相府那一刻起,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高手。
接下来是豫让。两次刺杀赵襄子,两次都还没出手就被抓。第一次襄子被他感动,放了他,第二次又被抓,襄子满足了他的要求,脱下衣服让他砍三下,就当是为主报了仇。然后,豫让伏剑自杀。只能说,其心可嘉,其技可怜。
站了《刺客列传》C位的,便是荆轲,拜太史公所赐,两千多年来,他几乎成为“刺客”一词的形象代言人。
诚然,荆轲要刺的是嬴政,虎狼之王,以秦庭之难进、守卫之森严,别说刺杀,想接近都比登天还难。
但荆轲刺秦,背后是燕太子丹倾一国之力,以及田光、樊於期等人的牺牲。而且,荆轲是以燕使的身份前去秦庭的,还带着嬴政绝对感兴趣的两件物事:燕国督亢地图,以及秦国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为确保能见到嬴政,到咸阳后,荆轲还用重金贿赂嬴政的宠臣,求他引见。
而且,荆轲也不是孤身前去,跟他一起去的秦舞阳,也是燕国知名勇士,十二三岁就敢杀人,在路上走没人敢瞅他一眼的那种狠人,他应该是去负责补刀的。
可以这么说,荆轲,不是一个人在刺杀。
他失败的原因,首先可以说是准备不够充分,仓促出发。荆轲原是要等一个高手一起去的,但太子丹失去耐性,怀疑他胆怯了,被激怒的他,只好跟秦舞阳提前出发。到了秦庭,秦舞阳先吓尿,不但帮不了荆轲,反成为累赘。
再者,太子丹的A计划,是让荆轲向当年鲁国的曹沫学习,劫持嬴政,让他归还侵占的六国领土,不行再执行B计划杀了他。所以,图穷匕见时,荆轲一开始是想劫持而不是刺杀,他死前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满满的遗憾。
最后还可以归咎于兵器太短,敌不过嬴政的长剑。汉代桓宽在《盐铁论》中就这么说:“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秦王惮于不意,列断贲、育者,介七尺之利也。”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荆轲输在兵器太短上。
但说千道万,一个根本原因,总是被人忽略,或者不愿意承认——
荆轲的剑术,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荆轲死后,有一位叫鲁句践的,私下跟朋友感叹道:“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
之前,荆轲游荡到赵国榆次时,听说当地有著名剑客盖gà聂,便主动去跟他论剑。没聊几句,盖聂发现他剑术很一般,不配跟自己论剑,“怒而目之”,荆轲便知趣地离开了。
到了邯郸时,荆轲曾跟剑客鲁句践赌博,过程中起了争执,鲁句践破口大骂,荆轲也一言不发就走了。所以当鲁句践听说他刺秦失败时,感叹道,太可惜了,他要是好好练剑就好了。
后世的陶渊明,也在《咏荆轲》一诗中感叹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有勇,有谋,可惜力有不逮。当嬴政拔不出剑,只能绕着柱跑,群臣又不敢上殿时,换了聂政,十个嬴政都死了,何至于被他反杀。
所以,“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的荆轲,跟说走就走一剑封喉的聂政比,还是差一个段位。
读史者,谁能不服聂政。
但这个服,只是对他的勇烈之服。
我们无妨来看看,聂政的刺杀动机是什么?
他姐抱着他的尸体时,哭着说了一句,“士固为知己者死”。
什么叫知己?
彼此之间互相了解、赏识,你懂我我懂你,这叫知己。
严遂赏识的,只是聂政的勇力,希望他能为己所用而已。而聂政对严遂,除了感恩,还是感恩。当他想去替严遂杀人时,对于要杀的人是什么身份,好人坏人,一概不知一概不理。
所以,严遂跟聂政,不过是买凶杀人事件中的甲方乙方,就别侮辱“知己”二字了。
再看其他几位。
曹沫不用说,他的行为,只会侮辱“刺客”一词。
专诸刺王僚,只是伍子胥那盘大棋中的一步。在伍子胥设计下,专诸成了公子光篡位的工具人,至于吴王僚跟公子光谁对谁错,谁上台对吴国百姓有利,关他屁事。
“士为知己者死”这话,最早是豫让说的。豫让刺赵襄子,只是因为对他有知遇之恩的主子智伯被赵襄子杀了,他要为主报仇。而智伯跟赵襄子,其实也是两个野心家之间的斗争。豫让的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同样无关公义。
但是,荆轲刺杀的是暴凌诸侯、残害百姓的秦王,这动机总该是高尚的吧?
不好意思,细读《史记》,包括《战国策》及《燕丹子》等书,便不难发现,太子丹让荆轲去刺秦,更主要的动机,还是他在秦国为质时被嬴政羞辱过,他想报此私仇。《刺客列传》中写得明明白白:“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者,国小,力不能。”
决定行刺之前,他老师鞠武劝过他,说秦国太强,“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其后乃可图也”。就是跟赵、韩、魏、齐、楚组成联盟,甚至还可以联合北方的匈奴,才有对抗强秦的希望。
虽然,这时候曾经的合纵抗秦早就失败了,但如果真能再试一次,应该还是有希望的,至少,比派个人去刺杀更靠谱。
可是,太子丹觉得老师的计谋“旷日弥久”,等不及。
《刺客列传》中写,当太子丹第一次向荆轲说出要他去刺秦时,有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
久之,荆轲曰:“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
有人会说,难以胜任什么的,是荆轲谦虚的话。
但请注意前面那两个字:久之。
深思熟虑之后,他才回答说,这是国家大事,我真的难以胜任。
这说明,第一,荆轲对自己有自知之明,剑术不高;第二,他真的没有那种热血沸腾为国为民“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
接下来,在太子丹一再叩头哀求之下,荆轲不得已才答应了。
于是,太子丹“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闲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把荆轲封为上卿,赐豪宅,太子丹天天好酒好菜侍候,不断送珍奇玩物,良马,美女,就是为了让荆轲满意。
《燕丹子》写得更夸张:
轲与太子游东宫池,轲拾瓦投蛙,太子捧金丸进之。又共乘千里马,轲曰“千里马肝美”,即杀马进肝。太子与樊将军置酒於华阳台,出美人能鼓琴,轲曰“好手也”,断以玉盘盛之。轲曰:“太子遇轲甚厚。”
游东宫池,荆轲拾瓦片去掷青蛙,太子丹即命人捧一盘金丸让他丢;共乘千里马,荆轲无意间说“听说千里马的肝很美味耶”,太子丹立即把他的马杀了,取肝炒给荆轲吃。喝酒时美女弹琴,荆轲说她的手好美啊,太子丹即命人将美女的手砍了送给荆轲。荆轲说,太子对我实在太好了。
这是对他好吗?我怎么读出威胁的意味:我就这么一狠人,你要是不给我把那事办了……
信不信,太子丹如果让荆轲去刺杀赵王或齐王,荆轲也会义无反顾地去。
所以,荆轲之勇不待言,但“勇”之外,他的行为,跟我们以为的家国大义有多大关系?
其实,两千多年来,歌颂之外,也质疑不断。
苏东坡在《和陶咏荆轲》一诗中写道:“太子不少忍,顾非万人英……胡为弃成谋,托国此狂生。荆轲不足说,田子老可惊。燕赵多奇士,惜哉亦虚名。”
不足说。亦虚名。
大儒朱熹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
最狠的还是司马光,他在《资治通鉴》中如是说: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扬子论之,以要离为蛛蝥之靡,聂政为壮士之靡,荆轲为刺客之靡,皆不可谓之义。又曰:“荆轲,君子盗诸!”善哉!
“怀其豢养之私”,说他不过是太子丹豢养的死士,想用一把匕首就强燕弱秦,太可笑了。扬雄在《法言》中评论说,要离(未入列传的刺客)、聂政、荆轲三人,只有聂政庶几可称为壮士,但他们的行为,都跟“义”字无关。甚至还说,站在君子的立场看来,荆轲不过是个贼。
当然,司马光有他为皇权服务的立场,如此踩低荆轲,也是给那谁看的。
但不管怎么说,入传诸刺客,从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到荆轲,说他们都是政治牺牲品,所行无关大义,也不为过。
就没有一个例外吗?
有。
易水送行时,为荆轲击筑的音乐家,高渐离。
《战国策》一句带过,《刺客列传》附在荆轲之后,用了荆轲1/10的篇幅,相对还详细一点。
高渐离是荆轲流落到燕国时最早交的朋友,荆轲好酒,每天都跟高渐离借酒消愁,喝高了,“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且歌且笑且哭,旁若无人。
乱世中,可以长歌当哭的酒肉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
荆轲刺秦失败,嬴政大报复,高渐离隐身民间,行踪暴露被抓,嬴政需要他的音乐为秦政服务,便把他眼睛熏瞎,留在咸阳宫中当乐师。没想到,高渐离悄悄在筑里面灌铅,借演奏之机,“复进得近,举筑朴(击)秦皇帝,不中”,当场也被嬴政杀了。
其时六国尽灭,天下既定,嬴政已自封为始皇帝,高渐离没人指使,手无缚鸡之力,眼无寸观之明,孤身暗巷,羊入群狼,为什么还要自找灭亡?
往小里说,他是为曾经一起“慷慨歌燕市”的好友报仇,堪称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往大里说,他也是替被暴秦戕害的万万生灵表态,让嬴政知道,哪怕你一统天下,亿民雌伏,也还是有人,坚守着不跪的模样。
凡事终须研究,才会明白。荆轲刺秦,纵有家国之义,不过也是敌国之间的斩首行动。春秋战国无义战,之前齐灭燕、燕灭齐,哪场战争不是血流成河、生灵涂炭。论残暴,秦为最,但六国骂暴秦,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能挺到最后的七雄,都灭过无数的中小国家,谁的手上没有累累血债。嬴政一出生就在赵为质,也受尽欺辱,后来秦灭赵,他亲自跑到邯郸去,虐杀了无数当年侮辱过他们母子的赵人;以太子丹之狠,若燕能灭秦,咸阳百姓,自然也难逃一劫。
所以,扬雄、司马光说荆轲是贼,虽则过了些,但后世那些对荆轲无限吹捧者,也殊为可笑。
只有高渐离,才是大义大勇的集大成者。也只有他的行动,才让《刺客列传》熠熠生辉,配得上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最后一字千钧的述赞:
暴秦夺魄,懦夫增气。
-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 🔥灵魂之谜|中华文化|治国大道
2022-11-08


脸书专页
粉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