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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发起反截访判一年,辽宁维权人士赵振甲获释

2018年05月04日 7:02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博讯,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博讯获悉)2018年5月2日,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的维权人士刑满获释,抚顺市第一看守所为他出具了《刑满释放证明书》。

出生于1950年的赵振甲,辽宁抚顺人,人权捍卫者,曾因反对文化大革命,被沈阳市中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85年被改判无罪。因平反政策未落实,赵振甲多次进京上访并被:2000年4月被劳教三年、2008年5月被劳教一年半。2012年,赵振甲又因组织“访民春晚”、营救被关押黑监狱的访民等活动,被北京市劳教委劳教一年半。2014年,赵振甲又因参加追悼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再次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刑一年十个月。

赵振甲本次被关押,系因其发起反联署、要求改革中国信访制度的活动,被地方信访部门截访押回,并于2017年10月被抚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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