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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甄江华被捕前以撤销委托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2018年07月15日 1:3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本地原创 更新时间:2018-07-15 01:26

本网获悉,八零后人权捍卫者、《权利运动网》负责人仍然未能获准,珠海警方继续以“甄被捕前已经撤销所有委托”为由,拒绝会见当事人及跟进该案。

  据悉,河南郑州律师是在昨日(7月13日)去到珠海,登记排队要求会见已被羁押超过十个月的当事人甄江华。看守所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在获知律师要求会见的是甄江华后,随即表示上头有交代,甄江华不能安排会见,并电话通知负责该案的珠海市国保支队曾姓指导员前来处理。

  曾姓指导员在听取辩护律师的要求后同样表示不准会见,并表示上次律师同样前来办案时已有所交代,亦曾出具了《不予会见》书面材料。任全牛律师认为,甄江华涉嫌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已经终结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机关不能干预正常会见。

  在无可辩驳的无奈之下,曾姓指导员向任全牛律师出示了一份据称由甄江华本人手书按印的声明(原件),声明内容大致意思为“(甄江华)撤销2017年9月2日前的所有(律师)委托”,即表示甄江华自称撤销自己在被捕前(2017年9月2日)的所有签署的律师委托协议。任律师准备将此一纸声明拍照或者复印,但遭到看守所工作人员和曾姓指导员的阻拦。

  任全牛律师表示,对于该份声称由甄江华本人手写按印的撤销所有委托的声明持谨慎怀疑立场。首先,一个人在被捕后深知律师的重要性,而且是甄本人被捕前出于信任的基础上与律师签署的委托协议,不会轻易在被捕后声明撤销,这种不正常情况与常理相悖;其次,警方出示的这份声明的真实性有待核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撤销或解聘律师的话,看守所方面必须要至少安排一次会见,让律师可以当面和当事人进行核实,但珠海看守所并未安排,也不想安排;再者,警方声称这份声明出自甄江华本人,但联想到甄江华自去年(2017年)9月2日被捕以来已有超过十个月,但警方一直不准予律师会见,长时间失去自由的当事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署该份声明根本无从稽考。由于当事人被捕以来从未有律师会见过,因此被胁迫或其他不自愿的情况亦不无可能,至少律师和外界有此合理怀疑。

  甄江华好友黄先生认为,该份声明只不过是珠海警方为阻止辩护律师正常会见而炮制的所谓凭据,猜测声明出自甄江华本人的可能性应该不低,但由此证明当局是在非常情况下取得此物,因此也推测甄江华是在受到酷刑的情况下被迫“手写按印”按照当局意思炮制此物,令人在愤怒之余更加担心甄江华的安危。

  相关报道: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413/17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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