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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8月 武汉至少24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2018年09月05日 20:55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正见网

自2018年1月至8月,武汉市至少有24名被中共“610”、公检法司系统非法判刑,11人被非法判罚金,26人被(含非法判刑)。

明慧网报导,中共法庭对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罚金3万7,000元;至少30人仍被非法拘禁在,面临非法庭审。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10场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明确指出:“法轮功合法,应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非法判刑

在24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黄陂区祝亚和新洲区66岁的王齐花被诬判八年。

祝亚,54岁,家住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修炼前,她左腿残疾,要靠左手撑著才能往前迈;修炼后,她萎缩的腿长粗了,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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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早上7点半左右,祝亚去买菜,被楼下蹲坑的便衣拦截、抄家、绑架;2018年6月15日,被非法庭审;7月17日,被省武汉市黄陂区法院秘密诬判八年,被非法罚款2万元。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王齐花,66岁,2017年7月13日,被新洲区国保大队和当地警察绑架到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几天后,被关到武汉第一女子看守所;2018年5月2日,被非法庭审,被新洲区法院冤判八年。

武汉大学法轮功学员周锡坤,2017年,被洪山法院诬判三年,他当庭上诉。2018年2月27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徐中泉法官通知他到庭。之后他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更多遭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武汉市青山区的史映霞、王继军,浠水籍钟长奎,东西湖区的郭淑军,新洲区的蔡如芬,武昌区的朱吉曼、戴顺喜,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的洪桂梅、窦堰生,武汉市的陈欢、王旖旎、周红艳、黄海英、李达、张贤兰。

武汉学员在外地被迫害

一年零八个月后,武汉法轮功学员付国启、夏玉兰、陈焱明、黄立武、习国秀被鄂州市华容区法院非法判刑:付国启被判四年,夏玉兰两年十个月,陈焱明两年六个月,黄立武两年两个月,习国秀两年。

陈喜,女,48岁左右,武汉人。2017年6月中旬,她在出差的宾馆中,被常州警察非法抓捕,被关在西林看守所。法院以陈喜帮常州法轮功学员从海外代买法轮功书籍为由,于2018年3月将她非法判刑三年。她现被非法关押在省常州市溧阳市竹箦女子分监狱。

外地学员在武汉被迫害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梦香非法判刑两年。李梦香提起上诉,武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李梦香还被罚款4,000元。

李梦香是麻城市夫子河镇付兴村人,2017年3月7日,在新洲徐古街挂条幅时,被绑架、关押。

面临非法庭审

截至2018年8月底,武汉市至少有30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面临非法庭审,其中包括江岸区的、陈善菊、吴碧林等10人,汉阳区的冯蕴青,新洲区的王贵霞、童菊兰、刘淑华,武昌区的郭金丹、王权,青山区的段守珍,东西湖区的黄洪运、毛慧兰,江汉区的鲍裕农、蔡满意夫妇,洪山区的侯爱拉、侯米拉、饶晓平、洪维生,硚口区的黄玉凤、危有秀,蔡甸区的梅树清。汉阳区的欧玉荣在江苏盐城被非法庭审。

案例举例:

江岸分局拟构陷10名法轮功学员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西马派出所警察,于2017年10月17日伙同“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安、国保以及街办事处人员闯到李婆婆家,绑架了王立新、陈善菊等10名法轮功学员。

王立新、陈善菊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现西马街派出所与武汉市江岸公安分局拟构陷材料,准备上报汉阳区检察院,对10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起诉。

武汉市欧玉荣在江苏盐城被非法庭审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欧玉荣,在江苏盐城女儿家居住时被绑架,女婿曾被当地警察逼迫到武汉家中非法抄家,具体情况不详。据悉,欧玉在江苏盐城大丰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与上述案例相反,明慧网报导,2017年至2018上半年至少有83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其中,2017年76名,2018上半年7名。

明慧网报导说,明白真相的公、检、法、司人员做出正确的选择。

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

有些警察听明白了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之后,选择放法轮功学员回家。

有一地公安局长在内部会议上说:“法轮功的事,我们别管了;再管,以后会有麻烦,因为法轮功定罪跟现行法律都对不上号,我们没必要再去惹这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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