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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维权人士赵作媛维权遭遇

2020年02月10日 15:1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赵作媛

姓名:骆卫东

姓名:葛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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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1965年5月20日

出生日期1966年11月30日

出生日期19448月30

号:370634196505200428

身份证号:370634196611300414

身份证号:370634194408300428

户籍地:省长岛县黑山乡大濠村          

上访原因:1997年赵作媛、骆卫东夫妻二人在本村经营球石厂,赵作媛的母亲葛宏婵为此投资数万元。2004年,因和生意合伙人6万元的债务纠纷,长岛县法院查封了赵作媛价值百万余元的球石和石料,任由债权人倒卖。赵作媛一家被迫起诉至法院要求债权人赔偿损失,岂料,法院判决赵作媛一家赔偿债权人转运这些球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为了寻求公道,赵作媛、骆卫东和母亲一家三口被迫上访维权上访期间,夫妇二人关系破裂导致离婚。

维权历程:2014年11月12日赵作媛被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以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取保释放。

2017年8月17日赵作媛被绑架到鸿锦大酒店非法拘禁1天。

2017年10月11日赵作媛被暴力绑架回黑山岛非法拘禁17天。

2019年11月7日赵作媛被网上通缉抓捕,以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逮捕,现羁押在烟台市看守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显示:2014年11月间,有人在北京南站以打标牌、拍照,并将照片上传到境外互联网网站的手段制造影响。该案经丰台分局侦查发现,赵作媛有重大嫌疑。经丰台分局口头传唤、讯问后,以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对赵作媛的拘留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赵作媛所提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酷刑迫害:丰台看守所不许家人为其存钱、存物,导致其受凉后落下腰疼、等疾病。在暴力劫访过程中被勒脖子,造成脖子发生病变肿大,至今未愈。在非法拘禁期间手机信号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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