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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进京被截访拘留

2020年02月29日 18:2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因对拆迁补偿不满,信丰女子施某某多次到信丰县局、房管局等部门进行信访,但其诉求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

2019年7月,施某某与一名朋友约好,一同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2019年7月30日,施某某与朋友到达北京。

刚到北京没多久,二人还没来得及去相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就被信丰县政府相关人员“接”回了信丰。

回到信丰,2019年8月2日,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对这一处罚决定,施某某不服。

她认为,她是中国公民,北京是中国领土,她有权去祖国的每一个地方,如果不能去的地方,都有警告标示和警卫员看守,当时她去北京,没有扰乱单位秩序,没有做违法乱纪之事。

施某某说,信丰县公安局以稳控、为目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严重的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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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赣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施某某一到北京就被劝回,没有前往相关场所提出信访请求,没有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信丰县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施某某进行治安处罚拘留10日,主要事实不清,作出处罚的证据不足。

赣州市公安局撤销了信丰县公安局对施某某的处罚决定。

2020年2月12日,疫情笼罩下,施某某收到了信丰县公安局的《行政赔偿决定书》,信丰县公安局向施某某赔偿3159.4元,并赔礼道歉。

【网友留言

聚沙成塔:既然不让上访,那就直接撤销信访局。

心想事成:公安局违法拘留,上级这样处理避重就轻,应该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严重不公平,给你拘留10天你试试,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让纳税人买单,下次他们还会这样做,一定要给他们严重处理,才能有深刻教训,不然公职人员会公报私仇,让他们不敢不作为乱作为。

BLUE:起来,不愿做奴隶的的人们!

陈维树:2017-6-4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陈裕咸在北京遭上犹县政府信访局外包涉黑牛力团伙截访殴打致死案后,信丰县依然在截访,刑拘访民。

无限的无线:法治不是说说而已,法治社会是每一个人的事包括公权力!

马到成功:无语的世界,无语的教训!无语的拘留,无语的改判!让正义不在流泪,让执著成为勇敢!——海阳市马家大院

丸:这就是暴政,知法犯法!

渤海岛主:公安行政复议正确处理,变违法行政过错完全纠正!值得推广!让访民心理平衡!

黄凤娣18901526811:公安局拘留访民,权大于法。

彪哥:没有去到国家信访局,就没有扰乱单位秩序!去国家信访局就是扰乱单位秩序,就要拘留。这个概念说的通吗?

寂寞哥:又有几个人有运气获赔?一万个中的一个吧,黑暗官场老百姓能怎样?

随波逐流:“这就叫公平正义”留言区还有这样说的,什么逻辑?公民申诉、上访是宪法规定的,公权力肆无忌惮的践踏,限制、非法的使用机器迫害公民(拘留),后有点可恶或迫于压力,用纳税人维持正义的税款为自己违法行为埋单,还未见有人承担责任,就算"公平正义"了,什么逻辑吗?

上善若水:还是赣州市公安局能主持公道,我们平顶山冤民进京上访的,不管是在火车上,还是在旅馆,还是在田地里,还是在路上,只要被地方政府找到接回来,就是拘留。别说到市公安局复议了,就是打官司到法院,一律不会赢,一个都不会赢,现在就有几十个被错误拘留的民众告法院枉法裁判,但还是没人查处,纠错,为什么呢?

红胡子:既然不应该,就是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是非法拘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实事求是:希望各级部门能够真正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真正一切按照国家各项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靠关系,如有贪官不作为乱作为查到一个就必须枪毙一个!中国就会太平天国。否则一切不堪设想。

大爱:执法违法应追究其违法执法者的法律责任,赔偿和道歉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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