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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官员涉嫌倒卖移民安置房

2020年08月22日 11:4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19年7月5日民营企业家向前飞,在重庆政府门口信访过程中喝农药(敌敌畏),于2019年8月5日去世。向前飞生前多次反映移民安置问题,万州区相关部门并未实际解决有关问题,被逼无奈喝农药以死来维权

 

据重庆法制网报道,向前飞生前系万州区金嗓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位于万州区和平路136,138号,经营面积1408.11平米,土地使用权证196.8平米,具体房屋面积当时已经测量清楚并经向前飞本人签字确认。

 

当时为了三峡工程,在舍小家为大家的情况下,配合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搬迁。向前飞本人也将在万州的事业移到成都,在万州的关于移民安置的事情交给本公司的总经理陈应全权处理。就是这个向前飞生前十分信任的人,拿着向前飞个人出具的委托书非法倒卖移民指标,让向前飞在以后的维权路上举步维艰,最后被逼无奈喝农药自杀引发疾病身亡。

 

陈应,原区工商银行稽核科长,后任金嗓子集团公司总经理。在2003年4月2日时向前飞以个人的名义给陈应出具了一份委托书。且不论该委托书的效力如何,就是利用这个委托书陈应与当时的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程地利等相关人员相互勾结,欺上瞒下,中饱私囊,将属于国家的财产,以向前飞的名义出卖(共计27套房),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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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地利,时任红光街道办事处移民办(太白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陈应与程地利相互勾结,利用一份没有签订时间的委托书复印件,以向前飞的名义非法签订房屋转让协议27份,侵吞变卖了国家的补偿。后程地利被万州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不了了之。

 

向前飞的第一次补偿安置

 

2003年4月2日,向前飞给本公司员工陈应写了移民搬迁安置委托书(该委托书有五份原件)。2004年3月12日,向前飞本人与万州区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签订城市居民门面搬迁安置销号合同,因此,万州区太白岩街道办事处按照城市居民搬迁、安置、销号政策,将向前飞名下的房屋以及重庆万州金嗓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含门面)搬迁安置在龙宝移民开发区商业步行街A区4、6、8、11号房屋,安置房屋面积为688.98平方米,当时政府就如此安置完毕。但是此次安置,直到今天未办理房产证。

 

向前飞第二次补偿安置存在吗?

 

因移民搬迁安置补偿面积不足,金嗓子公司多次书面向万州区移民局及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申请重新进行移民安置补偿。

后来经过调档发现一份《瓦厂后街23号向前飞移民搬迁情况的说明》。该证明出具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内容载明:决定对金嗓子集团进行重新安置。该证明没有加盖公章,不知是哪个部门作出的。万州移民局、太白岩街道办事处等移民负责单位也未通知过向前飞及其家属,陈应也未通知过向前飞本人。向前飞对此事不知情,也未和任何部门签过安置协议,房屋也从未安置到向前飞名下。

 

所以向前飞认为根本就不存在对向前飞的第二次安置或者重新安置一事。如果有重新安置一事,请相关部门拿出相关证据证明。

 

陈应、程地利涉嫌倒卖安置指标

 

万州区太白岩街道办事处未将重新安置的决定(截止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官方的文件说明有重新安置的决定)告知向前飞本人,所有安置事宜全部由陈应一个人执行。在重新安置过程中,太白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程地利(已被万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没有结果)与陈应相互勾结,以向前飞的名义将国有资产802.66平方米的住房和门面房,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出卖或转让给他人从中获利。

 

陈应私下篡改了2003年4月2日的委托书,故意用身份证复印件把日期遮挡,其所使用的也是复印件(办事处存档的也是复印件)。陈应以向前飞的名义与黄大莲、李才凤、张武星等人,签订虚假房屋转让协议,共计倒卖安置房屋27套。其中房屋20套,门面房7间,其中9套房屋转让协议非陈应签署,非法牟利数十万元。这些钱款均打入陈应账户,后被陈应、程地利等人非法侵占,该钱款并未支付向前飞本人。

 

如果按照移民安置政策规定,对向前飞第二次进行移民安置后,应当将第一次移民安置的房屋收回。但时至今日,第一次移民安置的房屋(安置在龙宝移民开发区商业步行街A区4、6、8、11号)仍然在向前飞名下而未收回,且每年继续领取门面房扶持资金。

 

如果说真的对向前飞进行了第二次安置补偿,那么也应该是在2006年4月13日之后。但是在2006年1月16日陈应以代理人名义和王建国及2006年1月5日以向前飞名义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又是什么?这些是重新补偿给向前飞的安置房呢?还是陈应,程地利等人联合相关工作人员以向前飞的名义骗取并倒卖国有资产呢?据陈应讲,他将卖房所得给了程地利8万元好处费,且还给程地利一套房,陈应也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此处的2套门面安置房,钱又转到自己账上。

 

对上述27套房产,向前飞既没有与有关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从未安置到向前飞名下,也未获得任何出售房屋的收益。房屋被转让前其产权仍为国家所有,转让所得亦未上缴国家。

 

综上,陈应、程地利等人,利用向前飞具备移民安置资格、移民局有关领导已经同意重新安置的情况下,利用自己身份的便利,非法倒卖移民安置指标,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实。

 

罗玲女士系向前飞生前妻子,已经实名向万州区水利局(原移民局)反映上述问题,27套房产到底有没有安置到向前飞名下,还是直接被有关人员以向前飞名义进行了非法倒卖?希望万州区水利局能够对向前飞生前安置情况界定,出具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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