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岛律协副会长张俊杰案二审第二次开庭
2020年11月13日 23:04 PDF版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张俊杰,原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原青岛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优秀律师,三届青岛市人大代表。2019年12月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俊杰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张俊杰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该案现处于青岛中院二审程序中,由周泽律师和许桂娟律师担任张俊杰的辩护人。
2020年11月9日,张俊杰案二审第二次开庭。这次开庭只开了大半天,下午周泽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后,审判长即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待定。 三个月之前的8月4日,张案在青岛中院第一次开庭,那次庭审只开了一天,休庭的原因据说是青岛看守所视频开庭室紧张,只给张案协调了一天的开庭时间。二审合议庭的打算
“给周泽开的庭”。在司法实践中,二审能开庭审理的案件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书面审,张案二审能开庭审理着实不易。据说,在张案审判长参与的另一场庭审中,曾跟迟夙生律师聊起张案,说张案二审之所以能开庭审理,“就是给周泽律师开的庭”。这个开庭的说辞有意思,不管是不是戏言,希望这是二审合议庭对周泽律师辩护风格的认可、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以及对法律的尊重。 合议庭本打算这次就开完庭。此次庭审安排在上午10点进行,据参加旁听的青岛本地律师介绍,一般来说,安排这个时间开庭意味着合议庭打算快速庭审、中午前就结束整个庭审,这是青岛法院的风格。但巧合和依法辩护不答应这种打算,先是因为合议庭成员上一场庭审迟迟未结束,10点的开庭变成了11点开始;接着,下午庭审一开始,视频连接设备又出现了问题;再接下来,周泽律师坚持依法发表完整的质证和辩护意见。周泽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后,一天的庭审也结束了,合议庭的打算也落空了,剩余的二审程序有待于下次开庭了。 既然合议庭打算开庭审理张案,那就坚持依法走完整个程序,没必要匆忙结束,否则,岂不是走过场吗? 重要的是,在二审合议庭的各种打算里,是否有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呢? 有力的无罪辩护 在大半天的庭审中,继续第一次庭审未完成的程序,由周泽律师发表质证和辩护意见。 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周泽律师对一审审判程序的违法之处发表了详细的辩护意见,青岛中院在该案还未侦查终结时就指定城阳区法院管辖,严重违法;一审未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一审庭审结束后,公诉人提交的数份据以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系违法获取且未经出示、质证;一审对回避问题的处理违法;一审限制或剥夺排非权、阅卷权、质证权等律师执业权利。 指控张俊杰犯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周泽律师从犯罪主体、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八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张俊杰不构成犯罪。 张案性质系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直到张俊杰被采取刑事措施的前夕,张俊杰与“被害人”方都在协商如何分割纠纷资金和财产,这本是很正常的一桩经济纠纷,后来却在有关部门、人员的干预下变成了刑事案件,这是典型的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旁听群众有意见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