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访民吴远秀在京遭绑架
2021年01月20日 8:07 PDF版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1月19日,湖北访民吴远秀在北京东单地区被不明身份的不法警察(没有警号)绑架后失踪。
吴远秀的访友王守安告诉本网义工,吴远秀(女)是湖北省丹江口市浪河镇村民,生于湖北嫁到河北的吴远秀近年来为一起跨省官司屡屡上访,上访期间吴多次被截访拘留。2012年初,吴远秀再次到国信局上访,但是官方却告知她其户籍已被注销,所以不再接受她的信访登记。随后吴远秀查到了原因所在:早在11年年11月份,她在湖北的户籍被当地公安机关“秘密”注销。而此前不久,11年年9月份,她的另一处河北籍户口也被当地公安机关“抢先”注销。事件曝光后,有媒体刊文指出,警方维稳不择手段,以注销访民户口为手段,实为掩耳盗铃式维稳。 上访前,吴远秀与丈夫倪吉祥在河北创办的科新环保厂资产过百万,丈夫任董事长,吴远秀任总经理,主要生产经营灰尘吸收器等环保设备。科新环保厂曾将产品销往湖北丹江口市中汇电石制造有限公司。 2006年4月,因中汇公司欠科新环保厂工程款50多万元,吴远秀聘请律师将中汇公司起诉到十堰市中级法院。次月,在十堰市中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中汇公司以本公司设备电石炉作担保,在4个月内,电石炉出售费用首先偿还科新环保厂的欠款。 随后,吴远秀向十堰市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中汇公司的电石炉铜管部分(价值52万元)进行保全。 2007年5月,丹江口市法院以上级十堰市中院委托执行该案为由,作出民事裁定书: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本院于2007年4月23日将被执行人所有的部分紫铜管组织变卖,王某以30.1万元的价格买受。 但吴远秀认为,时任丹江口市法院及执行局的个别领导“为个人捞好处,坑骗受害人,将共计52万多元的设备,只给我执行回30.1万元。当我同意用这笔钱偿还黄某(吴欠其债务)时,丹江口市法院又无端扣下4.1万元,只给黄某26万元。” 因黄某的债权未清,2007年8月,黄某得知科新环保厂在丹江口市宏强公司有10万元的债权即将到期,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从宏强公司领走8 .8万多元。在科新环保厂提出异议后,丹江口市法院对这一裁定又予以纠正,并将款退还科新环保厂。 其间,因讨要说法,吴远秀还和执行局某负责人发生冲突。“他用双手拧我脑袋,几次毒打我,把我赶出法院,当我老公听说我在法院被法官打伤后,气极身亡出事。” 经了解,在湖北处理债务纠纷的吴远秀,被打后与在河北的丈夫通了电话,随后丈夫驾车遇车祸身亡,吴认为丈夫当时因生气和冲动,其死因与湖北的“不公”有关。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乔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