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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郭飞雄案、长沙富能案谈中共的“革命人道主义”

2021年02月07日 0:01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卞逾明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先生,要去美国照看他那病重的妻子。

结果,在机场,被拦截了,再然后,便沓无音信了。大概率是被的有关部门给关押到某个秘密的地方了。

和朋友给通电话时,朋友谈到了中共的这一不人道的行为。除了郭飞雄之外,一个多月前,公益机构“富能”被抓捕的三个人中,吴葛健雄的家庭遭遇了重大变故:他母亲突发重病、继而病故。然而当局罔顾其父的再三申请,拒绝吴葛健雄回乡见母最后一面。

“人道?”我在电话里问,“什么时候听说过中共也讲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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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说:“不是还有‘革命的人道主义’吗?不是还有‘人道’吗?”

是了,中共确实也谈过人道,谈过人道主义。但他们的人道,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他们认为,人们一般所说的人道,是抽象的人道,是认为用之四海皆标准的“普适的、资产阶级的”人道。而人只认为,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这种“普适的”“抽象的”人道主义。

共产党认为,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离开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就不存在所谓的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和《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两次在批评蒲鲁东的时候,都驳斥过所谓“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奴隶和公民;两者都是人”的说法。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也从来不是从资本家和工人“两者都是人”的角度来讨论问题。(该段内容引自中共理论家胡乔木文章《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

下面我用通俗的语言来作一个解释。

在中共看来,人只是一定社会关系中才具体地存在,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资本家和工人”、“奴隶和公民”不可能“两者都是人”。同样,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和敌人”也不可能两者同时都是人。在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对共产党有帮助的“人民”才能算得上是“人”,而“人民”之外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都不能算是“人”,而是要在“人”之前加上一个字,即是“敌人”。

那么,什么是人民呢?什么是敌人呢?

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标准是不相同的。今天的“朋友”甚至“同志”,随着革命的“需要”,明天可能就是“敌人”了。同样,昨天的“敌人”,由于革命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也有可能成为“朋友”,即人民的一部份。

所以,在中共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人民”和“敌人”,只要根据革命的需要昨日的“人民”或以认定为“敌人”,昔日的“敌人”,也可以认定为人民的一部份,即“朋友”。

除了对外部“敌人”不用讲“人道”,就是在自己内部,与当权者意见不一致的人也是一样。

据徐向前的回忆录说:当年中共在苏区“肃反”,杀人实在杀不过来了,就用机枪扫射。1932年春,大批的抓人、杀人,达到高潮,红二十五军原有1.2万人,43天的肃反过后,仅剩下了6000人。其中,仅在 1933年3月,一次就逮捕 3900人,马上就杀掉2500人。

1983 年,江西有23万8千多肃反被杀的人被官方追认为“烈士”。

中共建政后,进行了一系列的镇反、三反五反、反右之后,外部不同意见基本消灭得差不多了,然后开始内部的斗争:从庐山会议斗争彭德怀、到文化大革命打倒刘少奇,只要与当权者毛泽东意见不同的人,即便只是一时“站错队”,均被无情的打倒,遭受非人道的折磨。文革之后,依然如此,从1989年的“六四”屠杀,到本世纪初对法轮功人士的残酷的血腥镇压;从新疆到西藏,再到最近的香港,他们何曾对不服从自己的人讲过什么“人道”?而中共纪检、监察部门对“党政干部”的“双规”、“留置”也频频闹出酷刑和人命,也早不是新闻。其实这些同样都因为,在中共的那里,凡外部不服从者、内部“站错队”者,就根本不能算是“人”,既然不能算是“人”,也就无所谓“人道”可言。

郭飞雄一直以来,都是以“异见人士”而存在。而吴葛健雄和,也是“噪音制造者”。这些人,当然就是不迷信中共那一套独裁理论,不盲目服从中共集权统治的,这些人,在中共的眼里,根本就不能算是“人”。怎么可能与郭飞雄、吴葛健雄这样的人谈“人道”?

所以,别听中共谈“人道”。在中共的眼里,暂时听从他们的人,暂时算是“人”;不需要或者不听从的时候,则不能算是“人”。而对那些反对他们或者有不同意见的人,则坚决不能算是人了。既然连人都不算,有什么权力要求“人道”?

卞逾明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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