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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村民举报干部贪污出行被监控

2021年10月15日 19:3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湖北省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林家村村民朱朝振,举报林家村村干部虚报侵吞安置涉及资金上千万元,其出行,当地干部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阻止他向上反映情况。

朱朝振在荆楚网曾多次实名举报,也曾多次向省委巡视组、省信访局、州纪委信访、利川市委、利川市政府、利川市纪委、都亭党委、都亭纪委反映:林家村干部在利万高速连接线及林家村安置小区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假账、虚报宅基地和房屋、虚报坟墓、拆迁款项采取干部私账打款,侵占村民宅基地及冒领拆迁户相关拆迁费用,将侵占及虚报的宅基地进行倒卖等问题。

利川市纪委与都亭办事处纪委查案已经长达五年之久,历经市纪委副书记胡海燕,都亭两任纪委书记张育辉,曾祥胜等人的查办,不但没有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却对举报人朱朝振出行采取监控行为。2019年5月24日,朱朝振前去恩施向省委巡视组反映相关情况,都亭办事处部分工作人员对他采取围追堵截,不让他前去反映情况。

朱朝振说:“我到了省委巡视组接待地点,办事处工作人员黄刚强制性将我拉扯在地,将我衣服拉破,造成我胸部轻微伤害。给我造成极大精神伤害和人身安全威胁,给部分村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给基层群众带来思想上的混乱。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有义务和责任再次向上级部门反映。”

据朱朝振反映,都亭街道办事处林家村安置小区项目原负责人在代表会上严格宣布了“利万高速利川西连接线”(林家村段)房屋拆迁宅基地安置补偿办法和享受安置小区宅基地权利人的规定。 1 、房屋拆迁户原有宅基地没有拿到宅基地货币补偿的农户可以享受安置小区宅基地安置。 2 、如果拆迁户原有宅基地或150 平方米以上可以安置200平方米,差的这么多平方米就按 518 元每平方米补差。250平方米以上可以安置300平方米,以此类推。其它任何人不能享受安置小区宅基地安置的权利。但是原项目负责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伙同村干部谋取私利,套取项目资金.套取安置宅基地共同倒卖瓜分据为己有,数额巨大,望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其具体事实如下:

1、林家村九组村民朱代平实有宅基地面积260.4平方米,自己只要了100平方米的安置宅基地,其余都是拿的货币补偿。又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公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中反映是安置宅基地面积为400平方米,套取宅基地300平方米。

2、九组村民朱万明实际拿的是货币补偿,又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公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中反映是安置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 ,套取宅基地300平方米。

3、十组村民朱朝振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公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中反映是安置宅基地面积为400平方米,实际得到的只有100平方米(按当时拆迁政策为其子女按成本价51800元购买),侵占宅基地300平方米。

4、十组村民朱辅德,没有宅基地安置补偿,实得现金为348109元(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为证),又在“南环大道西段利万高速路连接线房屋拆迁补偿表”证明朱辅 德安置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侵占宅基地300平方米。

5、四组村民黄大有没有宅基地安置补偿,实际只得了55万元货币补偿(有他自己的亲笔证明书为证),在“利川市利万高速连接线项目林家村安置小区建设房屋征收统计及补偿表”反映出安置宅基地面积为200平方米,套取宅基地200平方米。

6、社区干部朱建华并没有拆迁到房屋,以父母亲名义虚报房屋两栋,套取宅基地300平方米,其林家村安置小区拆迁安置统计表显示其母亲黄桂菊领取拆迁款二十多万元。(有土地测量及实物调查表和林家村安置小区房屋征收补偿表及都亭办事处原副书记刘玉平判决书为证)

7、社区干部朱建华虚报土坟7所,套取国家资金42000元。(有相关报表及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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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林家村安置小区因征地问题一直到2019年1月才开始动工修建房屋,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朱辅德、朱万明、朱朝振等三户的拆迁费,搬家费,过渡安置费用一直被社区干部私下领取。

9、林家村现有安置宅基地99户(9900平方米),实际安置给拆迁户的只有76户(7600平方米),其余23户(2300平方米)为村干部套取侵占。

10、林家村安置小区土地权属集体土地,村干部将集体土地(宅基地)大量倒卖给非本集体组织成员。(有非本集体组织成员的相关协议及见证书为证)

11、村干部将非本村拆迁安置户弄虚作假为林家村四组拆迁安置户(此人为利川市忠路镇人,与村干部朱万贵系亲戚关系),实则为村干部占有虚报宅基地倒卖。(有购买者刘忠华的相关证据及见证书)

12、拆迁款项本应为政府专款打入,村干部采取私人账户分几次打款给拆迁户,利用职务之便趁此弄虚作假,套取及侵占宅基地及国家资金。(有村民朱朝振的银行流水以及都亭办事处的信访回复为证)

13、原项目负责人和村干部采取欺上瞒下的方式套取的宅基地都早已被他们抓阉落实到户,有的干部留着在小区建房,有的已经倒卖处理。

14、都亭办事处原副书记刘玉平判决书(2019鄂2802刑初165号)中载明林家村委员朱建华向其行贿10万,在拆迁安置中提供帮助,用其父母名义虚报宅基地300平米,倒卖700平米(部分宅基地为侵占村民所有)。(刘玉平判决书为证)

15、朱建华系刘玉平同案犯,在判决书中并未对此人做出相关判决,此人仍在林家村村委任职,仍然逍遥法外,成为法外之人。(刘玉平判决书为证)

以上举报都有拆迁报表和都亭办事处原副书记刘玉平的判决书为证,从2017年11月起,朱朝振来回奔走利川市纪委和都亭纪委追案百余次,两级纪委一直以“正在调查”拖延。朱朝振又于2019年4月9日和4月10在荆楚网发帖“利川市林家村干部侵占安置小区宅基地”、“请求合理公示利川市林家村安置小区分配情况”。利川市都亭办事处于2019年5月5日通过贵网将两次发帖内容回复如下:

林家安置小区的宅基地安置于2016年5月安置88户,2018年11月安置11户。因采取的是集中公开抓阄方式分配的宅基地,所以在分配后没有立即进行公示。林家安置小区项目指挥部于2019年1月16日已将安置到户的情况在安置小区和林家社区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但当事人对公示仍然存在疑问,2019年4月15日办事处组织专班再次清理,核查情况已报上级纪委。若当事人仍有疑议请到都亭办事处城建办查询或向上级纪委部门反映。

对于朱朝振2019年4月10日实名举报情况,2019年4月15日办事处组织专班再次进行了清理,也与朱朝振本人见面作了说明,核查情况已报上级纪委。若当事人仍有疑议请到都亭办事处城建办查询或向上级纪委部门反映。

此回复内容对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并未给予举报人逐条回复,也并未与朱朝振本人见面说明,举报人有提供相关拆迁补偿表给予办事处及办事处纪委,对于村委成员侵占并出售的宅基地也未作任何处理。

对此,朱朝振心中有诸多疑问:拆迁安置抓阄为何要分次进行?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2019年1月16日所公示内容只对宅基地现有所有人进行公示,并未公示宅基地原始所有人,原始拆迁补偿表汇总过后也只有90户,这90户里面还含有侵占及套取的14户,另外9户又从何而来?社区干部变卖的宅基地从何而来?原始所有权人到底为谁?为何办事处都不能按照江源街、龙船调公园和和润家园安置小区的公示方式进行公开,办事处在隐瞒及包庇社区干部所作所为。

最后,朱朝振希望上级领导能予以重视,严肃查处及曝光基层的黑暗,还一方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和安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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