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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就李淑莲行政赔偿要求立案遭推诿

2021年12月30日 19:5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09年,山东龙口上访因上访被当地维稳人员抓回,关进黑监狱遭殴打折磨致死,其女为母申冤10年,换来了犯罪分子的重罪轻判,而龙口市有关责任人至今没有得到追究。2021年12月29日,李宁的代理律师来到山东中级人民法院,就李宁母亲李淑莲行政赔偿一案要求立案,遭到法院工作人员各种理由推诿。

 

2009年9月2日晚上,李宁母亲李淑莲从北京德庄派出所被龙口市驻京办和东莱街道办的戚洪涛、曲国庆等人抓回龙口,关在龙口龙泉宾馆、东莱宾馆、南山集团地下室,非法拘禁殴打折磨32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龙口市法院副院长王海涛,负责联系南山宾馆订房间对李淑莲办班,并提供殴打使用的电警棍。

 

这么多年来,在李淑莲被打死的案件中龙口市法院一直没有给死者一个公道。其女李宁用尽了10年青春四处申冤,这些法定刑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仍然被重罪轻判,量刑最高者仅获8年有期徒刑。而当时共同参与犯罪的龙口市法院的副院长王海涛、信访局的局长刘丽艳以及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修先蒿等有关责任人员至今没有得到追究。为此,李宁没有停下为母申冤的脚步。

 

李宁说:“2021年12月29日我的代理律师到烟院立案,他们拿各种理由推诿,自上而下都拿着法律做挡箭牌,没有一个部门来给我们解决问题!一级行政机关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公民时的冷酷和傲慢,他们肆意滥用权力、草菅人命,将我妈妈活活打死,这是前所未闻、震惊中外的丑闻。我不知道何时能妥善解决,能让我妈妈入土为安?”

 

李宁认为,“龙口市法院是参与打死我妈妈的单位,他手上还沾着我妈妈的鲜血,我怎么能够相信龙口市法院能够公正的审理这桩案件呢?所以,烟台中院理应对我妈妈的行政赔偿案件行使管辖权。”

 

以下是李宁和代理律师前往烟台中院立案的经过,目前他们还在等着烟台中院的回复。全文如下:

 

烟台中院理应对我妈妈的行政赔偿案件行使管辖权

在收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的第二天,我的代理律师连夜准备好所有材料,动身前往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行政赔偿提起诉讼。

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现在山东的法院实行了网上立案的方式,现场的工作人员几乎不收取纸质材料,所有的立案材料都需要自己扫描之后上传到网上,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无奈,我们只能把准备好的纸质材料又变成电子版,传到电脑上,在网络平台上填写了一大堆材料之后终于提交立案成功,但立案状态显示的是“待审核”。

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由于系统的原因,我在网上提起的立案申请可能要10天半个月才能审核完毕。我的代理律师立刻给烟台市中院的立案庭打电话,询问我的案子什么时候才能审核通过,并且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接收材料的当场给我们立案。立案庭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听说是我的案子后,急忙向领导汇报,让我们等等,说安排了其他法官下楼到诉讼服务大厅见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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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的代理律师等待立案厅的法官下楼的过程中,突然有一个法院的保安称在大厅巡逻要检查我的代理律师的证件,我的代理律师很奇怪,为什么已经来了快2个小时都没有人检查证件,恰好是烟台中院知道李宁过来立案,就有保安要检查证件了?当然我们非常配合法院的所有工作安排,给那名保安看了我们的证件和手续。

 

大概等了半个小时之后,一位姓陈的法官才出现在诉讼服务大厅,表明来意之后,陈法官告诉我们,赔偿决定书上写得很清楚我们应该要去龙口市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到烟台市中院提起诉讼,显然这位陈法官对我妈妈的案子还不太熟悉,她或许不知道,在10多年前的2009年9月2日晚上,我妈妈从北京德庄派出所被龙口市驻京办和东莱街道办的戚洪涛、曲国庆等人抓回龙口,关在龙口龙泉宾馆、东莱宾馆、南山集团地下室,非法拘禁殴打折磨32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龙口市法院副院长王海涛,负责联系南山宾馆订房间对我妈妈办班,并提供殴打使用的电警棍。龙口市法院是参与打死我妈妈的单位,他手上还沾着我妈妈的鲜血,我怎么能够相信龙口市法院能够公正的审理这桩案件呢?

 

在我们的坚持下烟台中院的陈法官最后还是收下了我们的全部立案材料。我们问她我们提交的材料已经符合立案的条件,什么时候能够给我们立案通知书。但是她告诉我们这个案子不属于中院管辖,能不能立案受理还需要院里讨论决定,她没有权限决定。她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我们,让我们等结果。

 

这么多年来,在我妈妈被打死的案件中龙口市法院一直没有给我妈妈一个公道。在最初,对杀害我妈妈的凶手的审判中龙口市法院竟然以故意伤害罪(轻伤)给了打人的三保安很轻的量刑,他们为了掩盖罪行,甚至在尸体上勒出一条细细的勒痕,伪造我妈妈是上吊自杀的假象。在我用尽了10年青春四处申冤,这些法定刑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仍然被重罪轻判,量刑最高者仅获8年有期徒刑。别说当时共同参与犯罪的龙口市法院的副院长王海涛、信访局的局长刘丽艳以及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修先蒿等有关责任人员至今没有得到追究。我们全家人用10年的抗争只换来真相的一角,我妈妈是被打死的而不是自杀的这一无可辩驳的真相,依然没有被全部揭露。我很害怕,如果这个案件真的要由龙口法院管辖的话,无异于让我们去找凶手讨说法,无异于让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受害者家属直接面对手握司法权力的凶手。让我如何去相信一个凶手能够公正的处理本案呢?

 

我认为我妈妈的案件,反映了一级行政机关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公民时的冷酷和傲慢,他们肆意滥用权力、草菅人命,将我妈妈活活打死,这是前所未闻、震惊中外的丑闻。

 

从这个案件的影响看,我妈妈的遭遇以及我们近10年来我们为我妈妈伸冤的经过,国内媒体曾多次进行报道,不仅在山东省、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引发了强烈关注和反响,属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从案件情节看,东莱街道对我妈妈采取了非法拘禁的手段,实施了殴打、体罚的行为,最终把我妈妈活活打死,他们剥夺了人的生命,这样的违法行为显然属于最极端的侵权行为,行为性质非常恶劣,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所以这个案件是一个“重大案件”没有任何争议;

 

从案件进程看,我们伸冤花费了10年之久。在打死我妈妈的凶手最终宣判之前,东莱街道办事处依然对我妈妈的遗体、名誉实施侵害十余年。因此对于我们今天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应当将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所有侵权行为都算作是本次行政赔偿案件法院审理的范围,审理事项的时间跨度长达10年、发生的事项极多,内容非常复杂。如此重大、复杂具有影响力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行使管辖权的案件,我们不知道烟台中院还有什么理由推诿,难道自上而下都拿着法律做挡箭牌,没有一个部门来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不知道何时能妥善解决,能让我妈妈入土为安?!

 

我们还在等着烟台中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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