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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打新冠疫苗受害者维权无门

2022年08月18日 11:43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近日,有新冠疫苗【小编推荐:显微镜学家发表对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受害者家属向本网反映,家人在接种疫苗【小编推荐:专家爆惊人内幕:接种疫苗,你有更大的可能会死于病毒】后致病或致死的情况,受害者及家属至今维权无门,现向社会和媒体发出求救!本网收集整理案件如下:

 

1、实名举报:妻子被强制打得脑梗

 

本人实名举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社区卫生医院违反禁忌接种新冠,产生接种事故。钦南区卫健局敷衍,违背法律和事实作出虚假鉴定和信访回复。

 

本人姓名王家福,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我妻子自幼有严重风湿性心脏病史,属严重免疫性基础病。做过二尖瓣球囊扩张手术,现二尖瓣已重度狭窄,需长期服用华法林控制凝血功能。接种安徽智飞第三针【小编推荐:第三针疫苗?刚博士毕业,北大美女在美国突然去世】第二天就出现针口红肿,,发烧等症状,第六天即突发脑梗。

 

根据《疫苗管理法》,《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凡有制品说明书规定的禁忌症者,一律不予接种”。再根据安徽智飞疫苗说明书禁忌症第二条:“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发热期和发作者”。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无视我妻子患严重风湿性心脏病的事实,只以不在心脏病发作期为由,就说符合程序和规定,与事实完全不符,只是他们为了完成接种任务,违反禁忌接种。

 

出事后本人多次致电安徽智飞疫苗厂家,厂家人员明确答复,我妻子如此严重免疫性基础病,不建议接种疫苗。有录音为证。

 

钦南区卫健局作出的答复中,对信访日期的描述是错误的,把信访日期写成2021年10月21日,与事实不符,属对待信访事件敷衍了事,已严重违反信访规定。

 

钦南区卫健局作出的答复及其组织作出的诊断鉴定,无视禁忌症禁止接种政策,调查后否认事实,推卸责任,包庇下属单位,并把责任全部推到患者身上。如果按此答复成立,那钦南区卫生健康局以后还会执行给禁忌症患者接种疫苗,造成更多的伤害。请上级部门尽快查处,避免更多接种事故发生。以上一切属实,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接种新冠疫苗后,突发急性白血病,严重,败血症!患者目前已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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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蒋志福,男,57岁,身份证号:612601196410194410

 

联系电话:18791123666、15991521345、18391130650

 

我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高庄村蛇连沟组村民。家中有多病的妻子吕应莲、瘫痪在床的儿子刘义德和还在上学的女儿蒋文燕四口人。

 

我于2021.6.1号打新冠肺炎疫苗后持续发烧咳嗽,经宝塔区冯庄乡卫生院门诊开药治疗无果,并持续十多日发烧咳嗽后,6月12号到延安市中医院就诊,后诊断为:1.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2.中度3.双肺支气管–——细支气管炎4.右肺间质性肺炎5.腮腺炎。

 

由于情况紧急危险病情严重,于2021年6月16日转院至西安交大二附院,后诊断为:急性髓性白血病,肺部感染,真菌败血症,,多浆膜腔积液,腮腺区肿物(浸润?)。并于2021年7月21日后经常,23日后不断加剧,于7.26日在西安市中西医院和交大二附院新增诊断:急性

 

我家有瘫痪在床儿子的贫困户,正所谓苦难专挑穷苦人,麻绳专挑细处断。猝不及防的病情让原本困厄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此前我的健康良好,一直在从事体力劳动,干农活、当民工而维持家庭生活和供女儿上学。五月份还在蒙古和亲戚朋友一起打工,因外甥女5月30号结婚,才在外甥女快结婚的时候和妹妹妹夫等人回到延安,5月30号外甥女结婚行门户还给帮忙,干活和生活均无异常,一直到打疫苗当天的6.1号也好好的。这些所有亲朋好友与工友都可以作证。

 

我于5月31号晚上通过蛇连沟村信息群,18:48分由余平娃15929617516发布的消息:“明天开始继续接种新冠疫苗!共有600人份!打完为止!第一针剂最后一次!错过就没有机会了!”“八点半开始”“没有打的回来去打,最后一回”收到打疫苗的消息。  

 

2021年6月1号早上,我大概九点左右到的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卫生院去打疫苗,那时候排队打疫苗的人已经很多了,见到同村的三牛婆姨,元娃(闫龙婆姨),刘万家沟三牛的妹夫等人,他们打的早,已经打完了。我和同村的姬存飞夫妻等人一块打的,还让姬存飞帮我用他的智能手机操作手机上扫码的流程。同村王强、王强婆姨、桂珍,还有王玉也在等着打疫苗。

 

通知我打疫苗并未普及过疫苗的相关知识、政策、和具体接种的相关要求,疫苗的接种禁忌,疫苗的适宜人群这些都未通知,我们只知道通知让打疫苗,还说最后一次,国家到处都让接种。还听说过不打会限制出门打工,还听说以后要收费,在农村以变相威胁等方式要求所有人打,所有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没人问我们的身体状况和患病史,所有人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就只是让量血压和身高了。

 

排队的人很多,但也快,只要来打针的就都在一张纸上签字了,但是那张纸没让我们看内容,也没给我们说是什么,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给每个人迅速填个表,不用我们填,大家也不知道填什么了,反正都给填了,然后填了就可以打。

 

就这样,我于6月1号中午11:57分,在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卫生院,由接种人员张赟给我接种了第一剂新冠肺炎疫苗。受种者编号:610602080129640013。

 

中午打完疫苗后,我回到了家中,下午就开始发烧咳嗽,后来和村里人拉话,村里其他家也有人发烧,而且说每个人反应不一样,很多人打完都会发烧或者不舒服,有的像病了一样。

 

但是过了几天我还是发烧咳嗽难受,就去了宝塔区冯庄乡卫生院反映说明情况并就诊,冯庄乡卫生院女医生给我开了咳特灵,跟前的另一个医生说药也可以吃。但是我回来吃药几天后仍然发烧,不见好转。

 

所以于2021年6月12号早上去延安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于当日在感染科住院检查治疗。检查后我的血象很异常,肺部感染发炎严重。入院诊断为:1.发热待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2.贫血中度3.血小板减少待查。随后检查诊断为:双肺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右肺上叶前段间质性肺炎、双肺散在微结节及条索。并于6月15号诊断出: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

 

因为病情严重我于2021年6月16号,转院去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在延安市中医院的出院诊断为:1.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2.贫血中度3.双肺支气管-细支气管炎4.右肺间质性肺炎5.腮腺炎。

 

2021年6月18号星期五早上,瘫痪在床的儿子刘义德先给马海荣打电话,上报告知,反映我打疫苗后发烧咳嗽十多天不好,住院检查出来几种肺炎和急性白血病的相关情况。随后(上午)妻子吕应莲去了冯庄卫生院,给卫生院院长郑志新反映我打疫苗后发烧咳嗽十多天不好,并且住院,检查出来几种肺炎和急性白血病,情况非常严重和危险。妻子吕应莲回到家后的当日下午,儿子刘义德再次给冯庄卫生院院长郑志新打电话上报说明相关情况。乡政府和卫生院院长郑志新不知道有没有给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和上报?

 

我于2021年6月21日经西安交大二附院诊断为:急性髓系白血病!

 

后来我家人在网络上进行搜索疫苗和急性白血病等相关讯息,得知其他地方也有和我一样的情况,我们目前知道的已经有七八十例的相似情况。其中有一位女士叫西江水9935的,4.28号体检还完全正常,5.9号打完疫苗后出现各种不舒服,打完疫苗后23天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M5高危。还有的在打疫苗前5天公司统一做的体检,后来打疫苗后也身体不适,很快诊断为急性白血病。他的情况和我的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却真的是一种病。

 

还看到很多人在网上询问探讨疫苗和白血病,贫血的相关问题,也有人在网上咨询律师说老婆之前体检健康,接种疫苗后身体严重不适,出现了白血病。还有人说他弟媳妇、他爸、自己,几个人说***打了疫苗后查出白血病,有的打完几天后查出,有的二十几天,一个月。还有人说打了疫苗检查出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还有人怀疑接种疫苗后引起败血症,还有消息说烟台小姑娘打了疫苗得了白血病,并说他对自己的话负责。还有消息说新冠疫苗致血栓,到底有多严重。还有很多各种接种疫苗后猝死的消息。

 

我们这里很多疫苗接种【小编推荐:专家爆惊人内幕:接种疫苗,你有更大的可能会死于病毒】者和村民都可以证明,卫生院在打疫苗时没有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打的时候什么都没问没说,没有说哪些人可以打或者不可以打,没进行相关告知,也没人问接种者的身体状况!打疫苗者对疫苗接种的这些情况没有知道具体真实的情况!他们没有尽到责任。而且严重失职!严重过错!

 

很多亲戚朋友与工友都可以证明我打疫苗之前人是好好的,干活,打工,生活都没有问题。打疫苗前还给别人过事帮忙都好好的,打的当天也好好的。打了疫苗就持续咳嗽发烧不舒服,医院就诊就成了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间质性肺炎,还突发急性白血病!真菌败血症!这个铁打的事实是我们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总之,我们多次给冯庄乡镇府和冯庄卫生院通过打电话和人直接去的方式,反应上报打疫苗后的持续咳嗽发烧状况,以及后来去医院就医诊断的多种肺炎和急性白血病等疾病的具体情况。

 

但是到目前为止,冯庄乡政府和卫生院以及其上级部门都还没有任何人对我们进行询问,也没有其他任何回应和其他解决方案。我们无法承担高额的治病花费了!我和我的家庭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所以请求你们:

 

1.救救我们!救我全家!

 

2.严查并追究此次接种疫苗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重大失职,过错和行政不作为。

 

3.妥善处理好后续相关事情。

 

                                          陈述人:蒋志福及家人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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