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打新冠疫苗受害者维权无门
2022年08月18日 11:43 PDF版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近日,有新冠疫苗【小编推荐:显微镜学家发表对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受害者家属向本网反映,家人在接种疫苗【小编推荐:专家爆惊人内幕:接种疫苗,你有更大的可能会死于病毒】后致病或致死的情况,受害者及家属至今维权无门,现向社会和媒体发出求救!本网收集整理案件如下:
1、实名举报:妻子被强制打新冠疫苗得脑梗 本人实名举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社区卫生医院违反禁忌接种新冠疫苗,产生接种事故。钦南区卫健局敷衍,违背法律和事实作出虚假鉴定和信访回复。 本人姓名王家福,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我妻子自幼有严重风湿性心脏病史,属严重免疫性基础病。做过二尖瓣球囊扩张手术,现二尖瓣已重度狭窄,需长期服用华法林控制凝血功能。接种安徽智飞第三针【小编推荐:第三针疫苗?刚博士毕业,北大美女在美国突然去世】第二天就出现针口红肿,头痛,发烧等症状,第六天即突发脑梗。 根据《疫苗管理法》,《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凡有制品说明书规定的禁忌症者,一律不予接种”。再根据安徽智飞疫苗说明书禁忌症第二条:“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发热期和发作者”。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无视我妻子患严重风湿性心脏病的事实,只以不在心脏病发作期为由,就说符合程序和规定,与事实完全不符,只是他们为了完成接种任务,违反禁忌接种。 出事后本人多次致电安徽智飞疫苗厂家,厂家人员明确答复,我妻子如此严重免疫性基础病,不建议接种疫苗。有录音为证。 钦南区卫健局作出的答复中,对信访日期的描述是错误的,把信访日期写成2021年10月21日,与事实不符,属对待信访事件敷衍了事,已严重违反信访规定。 钦南区卫健局作出的答复及其组织作出的诊断鉴定,无视禁忌症禁止接种政策,调查后否认事实,推卸责任,包庇下属单位,并把责任全部推到患者身上。如果按此答复成立,那钦南区卫生健康局以后还会执行给禁忌症患者接种疫苗,造成更多的伤害。请上级部门尽快查处,避免更多接种事故发生。以上一切属实,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接种新冠疫苗后,突发急性白血病,严重肺炎,败血症!患者目前已离世! 我叫蒋志福,男,57岁,身份证号:612601196410194410 联系电话:18791123666、15991521345、18391130650 我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高庄村蛇连沟组村民。家中有多病的妻子吕应莲、瘫痪在床的儿子刘义德和还在上学的女儿蒋文燕四口人。 我于2021.6.1号打新冠肺炎疫苗后持续发烧咳嗽,经宝塔区冯庄乡卫生院门诊开药治疗无果,并持续十多日发烧咳嗽后,6月12号到延安市中医院就诊,后诊断为:1.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2.贫血中度3.双肺支气管–——细支气管炎4.右肺间质性肺炎5.腮腺炎。 由于情况紧急危险病情严重,于2021年6月16日转院至西安交大二附院,后诊断为:急性髓性白血病,肺部感染,真菌败血症,肺气肿,多浆膜腔积液,腮腺区肿物(浸润?)。并于2021年7月21日后经常腹痛,23日后不断加剧,于7.26日在西安市中西医院和交大二附院新增诊断:急性胰腺炎。 我家有瘫痪在床儿子的贫困户,正所谓苦难专挑穷苦人,麻绳专挑细处断。猝不及防的病情让原本困厄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此前我的健康良好,一直在从事体力劳动,干农活、当民工而维持家庭生活和供女儿上学。五月份还在蒙古和亲戚朋友一起打工,因外甥女5月30号结婚,才在外甥女快结婚的时候和妹妹妹夫等人回到延安,5月30号外甥女结婚行门户还给帮忙,干活和生活均无异常,一直到打疫苗当天的6.1号也好好的。这些所有亲朋好友与工友都可以作证。 我于5月31号晚上通过蛇连沟村信息群,18:48分由余平娃15929617516发布的消息:“明天开始继续接种新冠疫苗!共有600人份!打完为止!第一针剂最后一次!错过就没有机会了!”“八点半开始”“没有打的回来去打,最后一回”收到打疫苗的消息。 2021年6月1号早上,我大概九点左右到的延安市宝塔区冯庄乡卫生院去打疫苗,那时候排队打疫苗的人已经很多了,见到同村的三牛婆姨,元娃(闫龙婆姨),刘万家沟三牛的妹夫等人,他们打的早,已经打完了。我和同村的姬存飞夫妻等人一块打的,还让姬存飞帮我用他的智能手机操作手机上扫码的流程。同村王强、王强婆姨、桂珍,还有王玉也在等着打疫苗。 通知我打疫苗并未普及过疫苗的相关知识、政策、和具体接种的相关要求,疫苗的接种禁忌,疫苗的适宜人群这些都未通知,我们只知道通知让打疫苗,还说最后一次,国家到处都让接种。还听说过不打会限制出门打工,还听说以后要收费,在农村以变相威胁等方式要求所有人打,所有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没人问我们的身体状况和患病史,所有人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就只是让量血压和身高了。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