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帅仁兵被寻衅滋事罪二审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 民生观察2023年5月11日消息】湖北省仙桃市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3月29日不开庭秘密进行宣判,并且没有辩护律师到庭,剥夺了在押人员的正当辩护权,帅仁兵寻衅滋事罪二审维持原判三年四个月,此宣判严重存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帅仁兵寻衅滋事罪一案在2022年12月30日在潜江市看守所秘密宣判:判决帅仁兵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宣判前,潜江市法院既没有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也没有通知帅仁兵的家属和律师,而是将判决书直接交由潜江市看守所转给帅仁兵。2022年12月31日下午五点,帅仁兵收到看守所管教转交的判决书。在法院的送达回执上,帅仁兵签名并写上“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我要上诉申诉到底”。宣判后,帅仁兵的前妻梁志英向法院索要判决书,但被主审法官以“已无婚姻关系,且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为由,拒绝梁志英的要求。
帅仁兵,系中国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长市村人,因房屋遭暴力强拆而被逼走上信访之路。2017年7月14日,帅仁兵因进京上访维权,被潜江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前妻梁志英亦因进京上访维权,被判刑一年三个月。2018年9月13日,帅仁兵被刑满释放。出狱后,帅仁兵一直在北京靠打些苦工维持基本生活,业余休息时间就到北京各个信访窗口登记投诉,并经常到北京南站、中央机关所在地附近举牌抗议。因长期留在北京,帅仁兵被湖北省、潜江市视为重点信访稳控对象。
关于帅仁兵及辩护人提出原审未公开宣判,程序违法的问题。经查,原审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2022)鄂9005刑初274号刑事判决,于同年12月31日在潜江市看守所对帅仁兵宣判并送达判决书,有帅仁兵签字的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予以证实。虽未公告宣判时间和地点,但并未限制或剥夺帅仁兵的诉讼权利行使和影响公正审判。
综上,本院认为,帅仁兵无正当事由长期进京上访,强拿硬要公共财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帅仁兵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帅仁兵违法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陈先锋
审判员:颜鹏
审判员:徐联坤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罗帆


-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 🔥灵魂之谜|中华文化|治国大道


脸书专页
粉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