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湖泊 武汉东湖渔民奋起抗争
2026年03月15日 12:58 PDF版
作者:刘飞跃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管理区湖光村村民祖祖辈辈生长在东湖湖边,农忙种田,农闲下湖捕鱼,半农半渔(60—70年代,整个东湖只有六部大网作业,湖光村就占了1/2)。1958年,在那个大刮“共产”风的疯狂的年代,生产队的物资、资金与劳力无偿地被公社及上级机关占有使用,试图达到社员与社员之间贫富均等,这种现象即所谓“一平二调”。平调的“共产风”在1960年、1961年虽经当时的中央政府制止,但并未根治。1969年—1971年,当时湖光村所在的和平公社以“一水难分三”为由将本属湖光村村民经营的“团湖”(东湖的一部分)约600亩水面收为己有,办了和平二渔场,后又将周边湖光村的三百亩土地、电站、大屋、大网、网船,在未办任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上压下,继续按1958年刮“共产风”的办法进行平调,并无偿使用和侵占,从1972年到现在有三十多年了,和平乡及上级政府对湖光村的村民一无补偿,二无安置。
自从湖面及土地等被强占后,湖光村村民从1972年就开始进行了要回属于自己资源的行动。其间,只有在80年代湖光村因60%村民到乡镇企业做了“工人”,这种维权抗争行动才稍微减弱。而在这过去的三十多年中,和平乡对“一平二调”的生产队集体财产,有的还给了“村组”,有的部分还了或“低价划拨” 给了“村组”,唯独湖光村的水面等被“平调”走的财产,和平乡迟迟不肯归还。同样属于科平乡的风光村、渔光村用得到的湖,30年共获取了数千万元的利益。最近几年,乡镇企业纷纷破产,湖光村的许多“工人”又回村当了农民(其养老金也由村里负担)。由于湖光村资源非常有限,整个村子不堪重负,农民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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