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跃:如此扶持移民
刘飞跃:如此扶持移民
1968年,国家在原湖北省均县(现丹江口市)境内修建大型水库——丹江口水库,整个均县县城进行搬迁,大批农民移往外地。其中,就有部分均县农民迁往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各个农村,这批农民到当地后被称为丹江移民,加上新出生的后代,在曾都区的丹江移民现在已有近两万人。
从1968年到现在,时间已过去了三十八年,丹江移民说他们没得到任何补偿与救济。直到2005年,他们了解到国家出台了移民扶持政策。经过多方努力,他们找来了国办发[2002]3号文件:《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是国务院于2002年1月29日签发的,它的主要规定是,“从2002年至2007年,用6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 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所需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中央根据1985年底前投产的中央直属水库现有移民人数,按人均6年累计1250元核定;地方配套资金按1∶1比例安排,由省级政府负责筹集”。该文件又被称为“六年扶持计划”。有了这份文件,丹江移民多次找到随州市及曾都区政府要求领取扶持款。在经过多次抗争后,曾都区最终出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国家拨下来的款项分四年付清,每人每年三百多元。2005年下半年,丹江移民们终于领到了扶持款,每人三百多元。尽管这笔钱不多,也迟到了三年,但毕竟是38年来的第一笔救济款,大家还是很高兴。至于说文件规定该地方上拿出的扶持款,丹江移民们说:“我们并不奢望这个”。
2006年8月13日,丹江移民又听到了好消息,新华社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该文件规定,“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每人每年600元”;“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近期,湖北省及曾都区出台了移民核定登记的相关文件,并进行了核定登记工作。丹江移民认为核定登记工作中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为此,他们找到各级政府。在找的过程中,丹江移民们发现了更严重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事情。概括起来有这样三个方面:
一、 在这次湖北省及曾都区出台的移民核定登记的相关文件中规定,“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不予核定登记”;“ 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农业人口不予核定登记”。这些规定,直接导致原迁女移民的后代及移民后代中的出嫁女不能被核定登记。移民们认为,这样规定是“重男轻女”“歧视女性”。 二、 移民的后代属于新增人口,这次虽然大都进行了登记,但移民们从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国家的钱拨下来后,新增人口的扶持款不发到个人,而是作为项目资金,发展移民村里的公益事业”。《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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