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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沈灵

2026年04月27日 22:0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沈灵

性别:女

年龄:不详

接受精神医学诊断治疗的次数(总共)2次

非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2次

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0次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院的情况:2018年,沈灵因家庭矛盾,在既无自伤自残行为、也无危害他人安全风险的情况下,被强行收治。她的丈夫是警务人员,家庭纠纷本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却演变为强制医疗的“合法”外衣。

 

2026年3月24日,在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材料暴露了程序的核心漏洞——院方仅能出示执业执照、沈灵丈夫与孩子的签字同意材料,却始终无法提供沈灵本人同意住院的任何证明。这一关键证据的缺失,让强制收治的合法性基础瞬间崩塌。

 

沈灵的委托律师当庭严正指出:“沈灵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医疗条件,在本人未同意、无法定收治依据的情况下,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休庭后,医院出庭人员回避核心问题的态度,当即遭到旁听人员齐声谴责。这一幕,不仅是对个案不公的愤怒,更是对“”这一社会现象的集体控诉。

送治日期:2018年

送治人姓名:沈灵丈夫和孩子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夫妻

送治医院名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送治医院地址: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不详

接诊医生姓名: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是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不详

送治原因:沈灵因家庭矛盾被送入医院治疗。

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之前,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否

第二次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2022年,沈灵因家庭矛盾,在既无自伤自残行为、也无危害他人安全风险的情况下,被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强行收治。她的丈夫是警务人员,家庭纠纷本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却演变为强制医疗的“合法”外衣。

送治日期:2022年

送治人姓名:沈灵丈夫和孩子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夫妻

送治医院名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送治医院地址:盐城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不详

接诊医生姓名: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是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不详

送治原因:家庭矛盾

送治经过: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未经患者本人同意,将沈灵收治住院治疗,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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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自伤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相关详情链接:当“治病救人”变成“”:从沈灵案看精神病院强制收治的法律红线https://mp.weixin.qq.com/s/nZ4DSDT2L7hrNN8nYic6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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