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落马 彰显中共司法黑暗
奚晓明是十八大后中共司法系统落马的首位副部级高官(网络图片)
来源:希望之声 中共监察部12日在网上发布消息称,最高法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奚晓明是十八大后中共司法系统落马的首位副部级高官。
有评论认为,中共操纵司法系统由来已久,由此造成的司法腐败和黑暗已到了无可挽回的程度。奚晓明的落马,不过是中共司法黑暗的一个有力佐证。
最高法官网提供的简历显示,奚晓明是“50后”,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可谓法学科班出身。他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最高法院工作,并曾入北大获得在职硕士和博士学位,被外界称为学者型官员。奚晓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7位副院长中排名第四位。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科班出身的学者型官员,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黯然落马。虽然中共官方目前还没有列出其具体的犯罪事实,但根据以往落马司法官员的经历,“贪污受贿”肯定是其无法洗脱的的罪名。
奚晓明落马后评论普遍认为,中共司法系统长期缺乏透明和有效的监督,导致司法腐败和不公普遍存在,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作为权高位重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都能“知法犯法”,那么中层以及基层法律系统的黑暗也就可想而知了。
奚晓明简历: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72.01-1978.03 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警察
1978.03-1982.01 吉林大学法律系学生,获法学学士
1982.01-1985.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1985.06-1993.0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正处级)(其间:1985.10-1987.09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中级法院锻炼;1989.09-1993.01北京大学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09-1992.09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
1993.07-2000.08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97.09-199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
2000.08-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1998.09-2002.07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08-2004.06挂职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文编:萧明
编审: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