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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重庆打黑”恶果可能明年爆发

2012年11月20日 4:22 PDF版 分享转发

2012-12-17 11:35 来源: 联合早报网

在广州中山大学举办的第十二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上,曾于2009年为黑老大龚刚模的辩护,最终被判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谈重庆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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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昨天以“总结教训、推进”为题发表演说,他在演说中引述了不少细微的情节,语速虽然是徐徐道来,但是那段经验对他个人造成的沉痛感,也依然清晰地在他的语调与用词中流露出来。

李庄表示,重庆在过去的几年里,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都是用生命和鲜血的代价所换取,并形容当年重庆的公检法部门是“疯狂老鼠坐上了过山车,玩激流勇进的游戏”,“快速、刹不住车、是天地倒转的感觉”。

李庄说,重庆过去几年的打黑过程中,确实也打掉了很多贪官与罪犯,包括文强、龚刚模都有必须承担的罪责,“但是对罪犯不能这样”,即便是面对一个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人,也应该“以文明的方式送他到黄泉路上”。他还借用王立军的话说,对罪犯也应该“送他驾鹤西去”、“不能打他“。

李庄指出,很多善良、正义的群众感觉到重庆这几年变化很大,包括重庆的治安好了,老百姓的福利比以前多了,“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些背后所隐藏的黑暗和卑鄙”。

他认为,重庆未来的后果与恶果可能在明年春天或者明年冬天爆发,很多经济学家正在对此进行探索,重庆所欠下的债太多,而“法治上的债,几年还不了”。

另外,他又提出,重庆在经过“四年的洗脑,强化记忆,强化心态,强化舆论的控制”之后,需要大量的心理治疗师,“抚慰那些遭到刑讯逼供、殴打致伤、致残人们的家庭”。这些家庭当中有些确实是罪犯家庭,但他们受到非法野蛮对待,同样也不是文明与法治社会所应有的,这些都需要人们做进一步反思。

备受关注的李庄案,是在2009年12月被重庆市公安局以涉嫌伪证犯罪为由,立案侦查。次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李庄被认定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1年6月刑满出狱后,李庄开始为自己的伪证案申诉,去年12月,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撤销判决,并立案再审,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在今年中以来,随着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以及重庆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立军双双落马并移送司法后,李庄的案子也随着出现明显转机,他也更公开地抨击重庆在薄熙来治下的司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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