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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人周子明被美国遣返

2017年08月20日 5:39 PDF版 分享转发

移民和海关执法局星期四宣布,涉嫌在中国诈骗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通缉犯周子明,已经在周三被递解回国。

发布新闻指出,47岁的中国公民周子明2014年5月6日持旅游签证从洛杉矶进入美国,获准停留半年,但周子明未在11月5日前离境,逾期居留,和海关执法局的执法和递解行动组于2016年2月11日在美国东岸新泽西州的东布伦瑞克周子明的住处将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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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执法和递解行动组纽瓦克办公室主任约翰·苏卡利斯表示,该组致力于递解在美国因严重罪行而遭到母国通缉的外国罪犯,递解周子明回中国面对刑事指控,是美国移民局和中国当局持续合作的结果。他说,外国逃犯应该注意,这里没有他们藏身之所。

中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美方将周子明遣返再次表明,中国警方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执法合作日益紧密,世界上并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

根据美、中双方披露的资料,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湖北应城鸿祥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子明,在其经营公司已停产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证明文件、编造虚假用途、虚假抵押等手段,先后从四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和承兑汇票3.54亿元。之后,周子明指使他人将承兑汇票非法贴现,用于归还先行到期银行贷款,以及购置房产、支付巨额高利贷借款、利息等。2014年5月6日,周子明逃往美国。2014年5月28日,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周子明批准逮捕。同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2013年11月,周子明在担任广东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公司资产已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将公司股权出售林某某等人,骗取林某某等人3100余万元人民币。2014年7月4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对周某某批准逮捕。同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再次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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