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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沙皇”鲁炜获刑14年 因经济“受贿”或“政治腐败”?

2019年03月28日 5:49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前“”、中共中宣部前副部长,星期二在浙江宁波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处14年徒刑、罚款300万元人民币。鲁炜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宁波市中级法院周二通告称,鲁炜2002年至2017年担任不同职务期间,受贿及索取财物共计3200多万元人民币,受贿罪成且数额特别巨大。但通告又说,鲁炜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情况,并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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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炜于2017年11月因涉严重违纪落马,去年2月被“双开”,并被中纪委指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欺骗中央、肆意妄为”等严重“”。鲁炜曾主管网信办,被外界称为“网络”,美国杂志《时代》说他“有权决定亿万网民看什么”,并将其列入2015年《时代》“世界最具影响力百人榜”。鲁炜负责中央网信办期间,曾提出网络名人要承担社会责任、宣传正能量,还表示“没有一个国家的网民像中国一样自由,中国的网上什么都有”。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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