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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休克治疗

2019年09月02日 21:26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苹果日报 作者: 李怡

两个月前,连登仔众筹赶6月28日G20那天在全球重要报章刊登广告,把送中与反送中的对抗告诉大国领袖及全世界。现在已经不用在世界传媒刊广告了,因为各主要国家的传媒都已云集香港,其中不少是非常资深的记者,包括30年前在北京采访八九六四的老牌记者。全球主要传媒也每天报道香港新闻,很多时是在头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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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也在过去两个月报道香港,不过他们报道的不是新闻,而是“中国新闻”。世界上有两种新闻,一种是新闻,一种是新闻。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

比如说,中国一直指香港的反送中示威者是“港独”,且不说追求港独是否一种权利,但大陆有较清醒的人问:五大诉求的撤恶法、销控罪、非暴动、查事态、真普选,究竟哪一项是“港独”?这是逻辑一问。但中国逻辑是,我说你是你就是,握绝对权力者说了算。按中国逻辑,总有一天支持《基本法》和港人治港都是港独。

世界上有两种营商公司和两种员工,一种是公司和员工,一种是中国公司和中国员工。公司只要求员工对工作尽责,即尽忠职守就可以了,中国公司则并不要求员工尽忠职守,但一定要尽忠党国,若在公余时间表达的个人意见不符合党国要求,就要被解雇;总裁若不处理,也需辞职。

世界上有两种,一种是警察,一种是中国警察,即公安。警察是保护市民的,小朋友遇见警察感亲切,会叫警察叔叔,有问题会找警察帮助;中国警察是让市民害怕的,小朋友见到警察,会吓得哭起来。

世界上有两种公民权利,一种是公民权利,一种是中国公民权利。公民权利有言论自由、游行、示威、集会、罢工的权利,中国公民权利是要掌权者批准才有的低程度权利。

世界上有两种,一种是法治,一种是中国法治。法治是法的统治,法律规定凌驾于所有行政权力,法是目的不是手段;中国法治是利用法律去为政治服务,法是手段不是目的,曾有法律专家指中国法治其实是“法制”,是以法治国,而不是法的统治。《人民日报》上周评论香港局势,提出“特区政府要敢于和善于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止暴制乱”;林郑上周见传媒时也说,“我们会用法治手段为香港尽早止暴制乱”。“法治”都被说成是为政治服务的手段与工具。香港已经从法律凌驾一切的法的统治,走向以法律为工具的中国法治。

香港从97前的新闻、逻辑、警察、营商公司、员工、公民权利等等,都逐渐加上“中国”的标签,成为与世界不同的另一种事物。

人总有一死。你是想心脏病突发一下子就死去呢,还是宁愿满身插满管子,在各种医疗仪器的辅助下,半死不活的慢慢忍受折磨而死呢?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突然死亡。香港的命运也是这样。近十多年来,尤其689和777相继主政后,香港的一切已经加速滑向“中国的一切”了。香港开始插上各种医疗仪器。对温水煮蛙已经忍受够了的香港人,尤其是看不到前景的年轻人,现在是要拼死一战,就像来一次“震荡治疗”或称休克治疗一样,要嘛痛痛快快死去,要嘛在休克震荡中浴火重生。不过,若死去的话,就“予与汝皆亡”,“汝”者,夏桀暴政也,if we burn,you burn with us,即我们与暴政强权“揽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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