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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拒黄之峰出国申请 指其由潜逃风险

2019年11月20日 2:13 PDF版 分享转发

众志”秘书长19日就受邀演讲和领奖的情况,向提出更改保释条件申请,但被拒绝。

香港星岛日报19日的报道说,杜丽冰法官表示香港现时局势已获国际传媒广泛报道,黄之锋不需要亲自到访外国,奖项也可以日后再颁。如于此时批准黄之锋出境,相信他有潜逃风险并有可能不回港,因此驳回黄之锋的申请。

黄之锋事后在脸书发声明回应说,他今年9月曾出国,之后如期返港上庭,法官质疑他会潜逃的推测根本站不住脚。

声明还说,法官建议他留港,让香港恢复安宁的评论具有政治性,同时反映中国在法院开庭前已率先批评各国议员不应邀请他访问,对香港法院有显着的压力。

黄之锋早前被当局指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3项罪名保释候查,除特定日子外,其他日子不得离港。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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