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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可未经法院批准搜查被捕者手机内容

2020年04月02日 16:58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警方可未经法院批准搜查被捕者手机内容方可未经法院批准搜查被捕者手机内容

上诉庭周四裁定,警方检查被捕人士手机和电脑内的数码内容前,不必一定要先取得法庭手令。

2017年曾裁定,警方只能在紧急情况下,方可毋须法庭手令而检查被捕人士手机和电脑内的数码内容。警方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案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林文瀚与麦机智审理。判词指出,若果申请手令并非切实可行的做法,警方可在无手令下进行检查,条件是警方要有合理理由尽快检查,以助调查被捕人士所涉罪行,包括保存证据;或者是为了保护涉案人士、附近公众或现场警员安全。

责编 胡力汉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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