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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特发文声援香港议论六四 网民徐昆庭上拒绝认罪

2020年12月25日 0:07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RFA

推特发文声援香港议论六四  网民徐昆庭上拒绝认罪12月23日,徐昆寻衅滋事案在昆明盘龙区法院开庭。

中国异议人士徐昆在转发“反送中”及评论李鹏与六四达两百多条讯息,其后被当局控以“寻衅滋事罪”。该案本周三在昆明法院审理,法官择日宣判。

被告人徐昆,前几年在境外社交平台推特,转发大量“反送中”示威活动的图片及文字,又批评中国已故领导人李鹏与屠杀有密切关系,去年8月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拘留,其后被昆明市龙盘区检察院起诉,罪名是寻衅滋事。

本周三下午,案件在盘龙区法院以视频方式审理,徐昆则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回答提问。当天下午两点多,徐昆的妻子李兰珍和徐昆女儿徐璐及徐昆的弟弟,陪同辩护人李贵生律师进入法院。李兰珍在现场告诉自由亚洲电台:“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法院门外,天气晴朗,人很多,家里一共来了三个人,还要律师,一共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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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珍说,他们进入四号法庭时,已有6名陌生旁听者在场者。起诉书指徐昆在推特“大量转发和发表抨击诋毁中国国家政权制度,中国,侮辱中国国家领导人,歪曲国内重大事件等不实有害信息”等。

法庭以视频开庭,徐昆妻子李兰珍到法院旁听。(志愿者提供/记者乔龙)
法庭以视频开庭,徐昆妻子李兰珍到法院旁听。(志愿者提供/记者乔龙)

控方没具体证据指徐昆污蔑、诋毁国家领导人

徐昆委托的辩护人为贵州律师李贵生。李兰珍说,律师李贵生为徐昆作无罪辩护:“这次是用视频开庭,我们看不到人,只能听到声音。李贵生律师在法庭上作无罪辩护。他们(控方)说徐昆污蔑、诋毁国家领导人。但是李贵生律师叫他们举出例子,他们没有举例子。”

本台致电徐昆案的代理律师李贵生。试图查询庭审情况,但李律师说他不便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我不接受你们境外媒体采访,我们(接受)采访是要被处罚的”。

根据司法部最新规定,中国内地律师未经许可不得接受外媒采访,倘若接受采访则会“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将受到相应处罚。

据徐昆家一位亲友陈先生对本台披露,在庭审中,公诉人使用大量文革语言指徐昆污蔑、诽谤前领导人李鹏在六四期间发表的言论,但举不出具体例子。

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起诉书(志愿者提供/记者乔龙)
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起诉书(志愿者提供/记者乔龙)

千条推文230多条言论被指违法

上述亲友对本台说,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徐昆的推文有两百多条:“在推特上转发了一千多条,他们选取了两百三十多条定徐昆的罪。其中涉及到对香港修例的看法,还有对国家原来的一些领导人的看法,以及现在(领导人)治理国家的一些看法。争议在徐昆对于他所做的事不否认,他说我发了推特,并不认为这就是犯罪。我认为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

公诉人认为,徐昆无视国家法律,利用网络抨击诋毁国家政权、政党及侮辱国家领导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昆妻子李兰珍说,辩护律师认为,本次开庭没有辩论过程,无法证明起诉书上对徐昆的指控罪名。律师在笔录中找到徐昆的诉求与中共倡导的民主自由等理念相符。徐昆,却被公诉方指认为态度恶劣要求法院重判。她说:“公诉人问徐昆,说你有罪吗?徐昆说,我无罪。公诉人却说,你态度不好,要严惩严罚。”

据徐昆家属说,徐昆在自辩过程时表示,他所作之事并未触犯国家法律,他在行使宪法中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宪法是对公民的一种承诺,神圣不能侵犯的。李贵生律师在整个开庭过程中,对答公诉方及最后陈述辩护词时,对方哑口无言。下午五点多,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上一次开庭是在7月16日,庭审进行10分钟,法官就宣布休庭。 

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   网编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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