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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警向英国人权组织示警 英外相与议员齐声遣责

2022年03月15日 0:19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国安警向英国人权组织示警   英外相与议员齐声遣责英国外相卓慧思指当局威胁香港监察 是意图消灭所有争取香港人权的声音

英国设总部的人权组织“香港监察”,其网站在香港被封禁1个月后,周一(14日)收到香港警方国安处的“正式警告”,认为网站涉游说外国制裁中港并指控该组织和其行政总监罗杰斯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成为首批港府指控违国安法的外国组织之一。此举立刻引来英国外相的谴责。罗杰斯向本台表示,“绝不噤声”并拒绝移除网站。

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周一(14日)在社交媒体发文指,接获港警国安处发出的“正式警告”(a formal warning),指控“香港监察”涉违《港区国安法》。

据“香港监察”表示,警方国安处向“香港监察”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发出信件和电子邮件,指控香港监察正在“从事严重干预香港特区事务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游说外国对中国或香港实施制裁或封锁以及从事其他敌对活动,以及严重干预香港特区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法律或政策”,涉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当局警告“香港监察”组织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或面临3 年监禁或港币 10 万元罚款,命令他立即解除网站,并要求罗勿透露细节(are reminded to keep confidential) ,以免影响警方执法和调查行动。

“香港监察”行政总监:拒移除网站 绝不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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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向本台称,拒绝移除网站,“绝不噤声”(not be silenced)。

罗杰斯:“我们不会移除网站。我们会必定坚持服务香港,为香港发声。港府的做法试图要我们和在中国境内的异见者噤声。我们并没有违法,而港府所警告的违法行为,只是因为我们为香港发声。如果我正式被起诉,这将是向国际社会发出的一个警号,显示外国组织在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权利受损。”

曾旅居香港多年的罗杰斯,早于2017年10月疑因屡批评中国人权状况,由从曼谷飞抵港后,被香港入境处在没有解释原因下拒绝入境,原机折返。对于如今成为《港区国安法》被指控的对象,罗形容是“荒谬”,坦言将来无法再踏足香港。

罗杰斯:“在2017年被港府拒绝入境时,我已深感震惊。现在又被港府警告可能违反国安法,我真是无法想像和惊讶。我亦感到难过,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香港、港人的自由在过去数年遭受破坏。更令我感到荒谬的是,身在英国伦敦的我,和我设立的人权组织、组织网站,竟成为港府眼中的罪犯(in the eyes of Hong Kong government as a criminal),证明了为何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如此危险。今次事件反映,国安法不只影响港人,也威胁境外人士的言论自由和安全,国际社会应正视情况,团结起来为民主自由发声。”

罗杰斯相信英国政府会关注事件,暂不太担心个人安全,惟外游时会多加警觉(pay more attention and alert)。他透露,现时并无“香港监察”成员在香港,鑑于《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香港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被严重打压,不少媒体和公民团体被迫解散,已安排成员彻离香港,以策安全。

资料照:“香港监察”组织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RFA/记者家傲摄影)
资料照:“香港监察”组织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RFA/记者家傲摄影)

罗坦言,在国安法的威胁下,成员难以回港,被迫切断原有香港本地的学术、公民组织和媒体网络,只能依靠香港境外的港人的社交网络,了解香港实况,承认监察香港能力“充满挑战”。在中共政府的全面管治下,对香港资讯和言论监控愈趋严重,如同新疆等中国其他省市,外界也更难以掌握当地真实人权状况,同时香港也在国际社会愈趋孤立,形容香港局势“严峻”。

“香港监察”政策顾问:事件反映国安法对外国组织的影响

“香港监察”政策顾问邵岚向本台称,国安法本身是亳无准则的法律,港府利用国安法迫使噤声的做法“荒唐和不合理”,这次事件也证明港府现转向对外国组织施以打压。

邵岚:“港府利用《国安法》在过去数月解散、瓦解不同公民团体,拘捕了大部分泛民人士后,现开始对准外国或国际性人权组织、非政府组织,甚至传媒,以阻止他们将香港的声音带往国际舞台,阻止国际社会继续关注香港人权状况,以及中共政府对港人基本人权、民主和自由的打压。我们都知道,《港区国安法》不只适用于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中国公民,更可适用于所有途经香港、全世界每个角落的外籍人士,故这次事件正反映国安法对外国组织的威胁和影响。”

自《港区国安法》于 2020 年6月30日生效以来,香港逾60个公民组织、国际人权组织、媒体被迫解散或停运,至少140名港人因《国安法》被捕,拘捕47名泛民人士、“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苹果日报》和《立场新闻》高层等。而“香港监察”则为成为首批被指控涉违国安法的外国组织,迅速引起国际社会关注。

英国外相、议员、前港督关注事件

英国外相卓慧思(Liz Truss)同日发新闻稿形容,港府的行动“无理”,当局藉威胁香港监察,“明显企图令那些捍卫香港人权的人噤声”(clearly an attempt to silence),做法“是不可接受的,也永远不会成功”(unacceptable and will never succeed)。

多位“香港监察”赞助人,包括前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以及去年3月遭中国制裁的英国上议院议员奥尔顿勋爵(Lord David Alton)也发声明谴责事件。

奥尔顿勋爵称,对今次港府封杀“香港监察”,认为是“中国共产党政权试图对境外异见的打压升级”,实施《港区国安法》中”治外法权条款(extraterritoriality),此举不但 “彻底破坏香港的自由和自治”,也破坏世界各地的自由,是对全球言论自由的直接攻击 ,呼吁英国政府和各国“认真应对此威胁“,本作出迅速而有力的谴责。

“香港监察”总部设于英国伦敦,是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所创立,曾有份起草并推动美国通过《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该组织官网上月开始在香港无法浏览,页面显示“无法连上这个网站”,网民只能“翻牆”浏览。

此外,记录反修例运动事件的香港编年史,其官网去年1月14日被港府首次引用《国安法》封锁。同年2月台湾行政院辖下的 “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官网在港无法浏览,其网旨在保全和记录侵害人权的历史,特别针对台湾 “白色恐怖时期”。

香港警方:不评论个别个案

香港警方回复本台查询时称 “不评论个案”,警方採取任何行动,会按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警方称,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及《实施细则》附表4,警方可要求服务商对发布在电子平台上「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发生」的电子讯息作出禁制行动。《国安法》第3条订明,香港特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据《香港国安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记者:李若如、刘傲然 责编:温晓平 网编:瑞哲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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